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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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药品名称拼音: Jiahuangsuan Fumeitini Pian 药品概述:药品名称: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药品名称拼音: Jiahuangsuan Fumeitini Pian...
养生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西药名。为蛋白激酶抑制剂。用于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性肺癌(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伏美替尼。
本品为黄色片。
本品适用于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性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本品应在具有丰富经验的肿瘤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 首先需要明确EGFR T790M突变状态。应采用经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存EGFR T790M突变。
1、剂量及给药方法:
本品推荐剂量为80mg,每天一次口服使用,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本品应空腹服用。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整片和水吞服,不要压碎或咀嚼。如果患者漏服本品一次,且距离下次服药时间超过12小时,应补服本品。
2、剂量调整:
使用本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暂时中断给药、降低剂量或者停止本品治疗。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可减至40mg,每天一次。
3、特殊人群:
无需因为患者的年龄、体重、性别和吸烟状态对剂量进行调整。
40mg(按C28H31F3N8O2计)。
避光,密封,25℃以下保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2052021。
本品的重要不良反应包括:
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在接受伏美替尼80mg剂量水平治疗的患者,有58例患者(21.6%)发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其中1级47例(17.5%),2级6例(2.2%),3级5例(1.9%)。5例发生3级ALT/AST升高的患者暂停本品,接受对症治疗后均恢复正常并继续用药,其中4例(1.5%)减量用药,1例维持原剂量用药。
2、QT间期延长:
在接受伏美替尼80mg剂量水平治疗的患者中,35例(13.1%)患者发生心电图QT间期延长,均为1-2级,其中1级27例(10.1%),2级8例(3.0%)。 1例(0.4%)发生2级QT间期延长的患者帮停本品治疗,其余均未改变研究药物治疗。
3、心肌收缩力改变:
在接受伏美替尼80mg剂量水平治疗,且具有基线和至少1次LVEF心功能访视随访评估的患者中,1例(0.4%)患者发生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绝对值相对基线下降>10%且绝对值<50%,该患者维持原剂量继续用药,自行恢复至正常。80mg剂量水平1例患者发生CTCAE3级心力衰竭,在终止用药和对症治疗后恢复。
4、间质性肺病(LD)
在接受伏美替尼80mg剂量水平治疗的患者中,1例(0.4%)出现3级间质性肺病,并因呼吸衰竭死亡。
5、眼部疾病
在接受伏美替尼80mg剂量水平治疗的患者,6例(2.2%)发生眼器官疾病,表现为视力下降2例、流泪增加1例、视物模糊1例、眼睛瘙痒症1例和眼痛1例。其中1级有3例(1.1%),2级有3例(1.1%)。 1例患者因2级视力减退暂停本品治疗,其余均未改变研究药物治疗。
本品禁用于对活性成份或任何一种辅料过敏者。
1、CYP3A强抑制剂:
与单独给药相比,本品与CYP3A强抑制剂合用,可导致伏美替尼暴露量升高,AST5902暴露量减少。本品应避免与CYP3A强抑制剂合用。
2、CYP3A强诱导剂:
(1)与单独给药相比,本品与CYP3A强诱导剂合用,可导致伏美替尼暴露量降低,AST5902的Cmax增加。本品应避免与CYP3A强诱导剂合用。
(2)体外研究提示,伏美替尼主要通过CYP3A4酶代谢。本品联用其他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时应当谨慎。
(3)体外研究提示,伏美替尼是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的底物。伏美替尼对P-糖蛋白(P-gp)和BCRP的活性具有一定抑制作用。合并服用本品可能会发生因为抑制肠道的P-gp和BCRP而导致P-gp和BCRP底物暴露量的增加。
(4)除CYP3A4外,未对受孕烷X受体(PXR)调控的其他酶的相互作用进行过研究,合并服用本品后,不能排除激素类避孕药暴露量下降的风险。
1、EGFRT790M突变状态的评价
当考虑使用本品治疗时,首先需要明确EGFRT790M突变状态应采用经批准的检测方法,对采自肿瘤组织样本的DNA或血浆中循环肿瘤DNA(ctDNA)进行检测。通过肿瘤组织或血浆ctDNA检测后,如果EGFRT790M突变状态为阳性,提示可使用本品治疗。然而,如果使用的是血浆cDA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因为血浆检测结果可能会出现假阴性,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肿瘤组织检测。
2、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肝功能检测。建议每月检测肝功能。如发现患者ALT和/或AST升高,需排除其它药物相关性肝损伤,1-2级肝酶升高可在监测肝功能情况下继续治疗,当存在≥3级ALT/AST升高时,均应暂停本品用药最多至3周,当ALT/AST升高改善至0-2级时,以80mg剂量恢复用药,如再次出现,则减量至40mg;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级别的肝酶合并胆红素升高时,也应参照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剂量。
3、QT间期延长
本品临床试验中,排除了QTc大于470ms和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的患者。如患者存在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应避免使用本品。至少两次独立心电图检测提示QTc>500ms的患者应暂时停用本品,直至QTc<481ms或恢复至基线水平(如基线QTc>=481ms)QTc延长,且出现严重心律失常症状或体征的患者需永久停用本品。
4、心肌收缩力改变
本品临床试验中,排除了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的患者。对于有已知心血管风险及存在可能影响LVEF情况的患者,或本品治疗期间出现心脏相关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应考虑心脏功能监测如LVEF测定等)如出现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则永久停药。
5、间质性肺病(ILD)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排除了ILD,药物性ILD,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的患者。在本品临床试验中观测到1例间质性肺炎的不良反应。如果用药过程中,患者出现急性发作和/或不明原因新的或加重的肺部症状(例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或影像学异常(例如,磨玻璃样改变怀疑ILD,应暂停本品用药并明确是否为ILD。如果确诊为ILD,则应永久停用本品,并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未观测到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相关的影响。观测到部分患者出现眼部不良反应(如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等),这可能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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