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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 梅毒性角膜病变疾病英文名称: syphilitic keratopathy疾病概述: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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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 梅毒性角膜病变
疾病英文名称: syphilitic keratopathy
疾病概述:
梅毒性角膜病变(syphilitic keratopathy)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角膜而发生的常见性传播疾病,临床症状主要是近视敏感度下降、夜盲、色觉下降、角膜水肿、眼痛、流泪、畏光、睑肌痉挛、睫状充血等,后期可能会引发角膜基质病变,导致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结膜化、永久性的视力损害等并发症。
是否医保: 部分药物、耗材、诊治项目在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当地医院医保中心。
遗传性: 无遗传性
就诊科室: 眼科、传染科
发病部位: 眼
常见症状: 近视敏感度下降、夜盲、色觉下降、角膜水肿、眼痛、流泪、畏光、睑肌痉挛、睫状充血
主要病因: 梅毒螺旋体
检查项目: 体格检查、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康-华氏反应、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病理检查
重要提醒: 本病后期可能会引发角膜基质病变,导致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结膜化、永久性的视力损害等并发症。
流行病学-传染性:
梅毒属乙类传染病。
流行病学-传染源:
梅毒患者。
流行病学-传播途径:
1、性传播。
2、接触传播。
3、感染梅毒的孕妇可能会传染给胎儿。
流行病学-发病率:
暂无权威数据显示。
流行病学-好发人群:
好发于5~20岁女性。
病因-总述:
梅毒性角膜病变是梅毒螺旋体感染后出现的眼部症状,一般梅毒感染可分为先天性和获得性两种,前者从母体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后者多通过性接触传染,少数患者也可因与梅毒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
病因-基本病因:
1、获得性梅毒
苍白螺旋体经皮肤或黏膜的轻微损伤处进入人体后,一方面在皮肤和黏膜下增殖,另一方面沿淋巴管到达附近的淋巴结。感染初期,人体的免疫系统尚未发生反应,故出现第一潜伏期;以后因螺旋体在局部增殖而发生一期梅毒;由于局部免疫反应,一期梅毒可自愈。感染早期,人体缺乏非特异性免疫反应,吞噬细胞不能充分地将螺旋体吞噬,补体和溶菌酶等体液因子也不能将其杀灭,因此淋巴结中的螺旋体经淋巴管进入血循环,形成螺旋体血症,向全身播散,侵犯全身各个组织器官,引起二期梅毒。梅毒的感染性免疫力既不充分,也不可靠,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均存在缺陷,所以梅毒呈渐进性病程,全身性病变进一步发展,皮肤、黏膜、骨关节、心血管、脑脊髓及内脏等病损加重而出现三期梅毒,严重地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缩短寿命,部分可导致死亡。
2、先天性梅毒
胎盘感染多发生于妊娠4个月以后。妊娠4个月前,由于胎盘中细胞滋养层郎汉斯巨细胞的保护作用,螺旋体不能通过。妊娠4个月时,郎汉斯巨细胞萎缩以至消失,苍白螺旋体便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最近的研究表明,妊娠7周时螺旋体即可进入胎儿体内,但因胎儿免疫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对感染不发生反应。母体血内的苍白螺旋体通过胎盘屏障直接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内,向全身播散,可使其发生胎传梅毒。
病因-危险因素:
1、进行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如未使用安全套。
2、性活跃,滥交,与多个性伴侣发生性关系。
3、男-男同性恋的发生几率增加。
4、性伴侣患有梅毒。
5、感染艾滋病病毒。
6、吸毒,尤其是通过静脉注射方式。
症状-总述:
梅毒性角膜病变主要发生在先天性梅毒患者中,是由于梅毒螺旋体侵犯角膜,而引起的一种过敏性反应,可以导致患者出现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眼睛疼痛等症状。
症状-典型症状:
1、先天性梅毒性角膜病变
先天性梅毒是胎儿在母体内感染的梅毒。先天性梅毒性角膜基质炎是先天性梅毒最常见的迟发表现,可双眼同时发病,或单眼先发病,数周至数月内另一眼发病。双眼临床病程相同,治疗眼不能防止另一眼发病,对另一眼发病的间隔时间和病情严重程度也无影响。本病的临床表现可分为四期。
(1)初期:症状不明显。角膜周围轻度充血。裂隙灯检查可见角膜周边部(尤其是上方周边部),角膜基质呈雾状混浊,轻度水肿,内皮水肿,少量细微角膜后沉着物,经1~2周发展为进行期。
(2)进行期:刺激症状明显,眼痛、流泪、重度畏光、睑肌痉挛、睫状充血,50%以上患眼角膜上部周边限局部位出现扇形翳状炎性浸润。初为分散的边缘不清的淡灰色斑,或片状毛玻璃样浸润。少数患眼始于中央部实质,呈浓密灰色斑点,浸润主要位于实质后半部,角膜轻度增厚,表层上皮水肿,可见小水泡,失去光泽。随浸润向中心和周边部进展融合,角膜呈毛玻璃样模糊。病变开始处角膜缘有结膜的血管弓,主要为巩膜前睫状动脉的新生血管,在角膜板层间呈暗红色毛刷样,向中央进行并延及全周。此时伴有虹膜睫状体炎,但因角膜浑浊而不能看清,数周后进入高峰期。
(3)高峰期(绚丽期):重度急性炎症,视力严重减退。全角膜实质浸润模糊,浅层实质密布新生血管,表层血管呈肩章样越过角膜缘,分布于角膜表层,深层血管呈毛刷样、扫帚样进入板层。新生血管管腔充盈,角膜呈暗红色,看不清眼内情况,持续2~4个月。
(4)退行期:炎症缓慢退行。从角膜周边部开始浸润逐渐吸收。上皮层、实质浅层渐趋清亮,中、深层角膜仍然混浊。胶原板层破坏,角膜变薄。血管翳变稀,血柱逐渐消失,仅遗留皮细胞影子。角膜浸润吸收,表面恢复光泽,但实质弥漫云翳和血管影子终身存在,病变边缘常见淡灰色锯齿样条纹。历时数月至1~2年。青少年角膜透明度恢复较好,但常致重度散光。角膜后可见管状、嵴状、网状或膜状玻璃样条纹。
2、获得性梅毒性角膜病变
由后天梅毒所致的角膜基质炎,临床极为少见,多为单眼受累,也可双眼同时或先后患病。临床上分为潜伏期(1期)、泛发期(2期)和晚期(3期)。获得性角膜基质炎多见于泛发期,也可见于晚期,但少见。炎症反应比先天性梅毒性角膜基质炎轻,常侵犯某一象限,良性趋势,伴有前部葡萄膜炎。患者年龄较大,有梅毒病史,血清康-华氏反应阳性。
症状-并发症:
梅毒性角膜病变患者常可因梅毒感染出现黏膜、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的多种并发症。
就医-门诊指征:
1、出现眼部持续性疼痛。
2、伴有眼部浮肿。
3、出现不明原因的视力下降。
4、伴有眼睛红肿、充血。
5、出现其他严重、持续或进展性症状体征。
出现以上情况时应立即就医处理。
就医-就诊科室:
1、出现眼部不适及视功能异常时应当前往眼科就诊。
2、确诊存在梅毒者可前往传染病科处理。
就医-就医准备:
1、提前预约挂号,并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医卡等。
2、若近期有就诊经历,请携带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化验单等。
3、患者如有其它原发疾病,需携带相关病历。
4、近期若服用药物治疗其他疾病,可携带药盒。
5、安排家属陪同就医。
6、患者可提前准备想要咨询的问题清单。
就医-医生可能问哪些问题:
1、您都有哪些症状?
2、什么时候出现的这些症状?
3、症状近期有无加重?
4、近期有无游泳或浴缸沐浴?
5、您的卫生习惯如何?
6、您有不良的冶游史么?
7、您是否使用其他药物?
就医-患者可以问哪些问题:
1、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症状?
2、这会导致失明么?
3、这些症状会一直持续么?
4、用药对这些症状有帮助么?
5、需要手术么?
6、日常生活需要注意什么?这些行为需要坚持多久?
7、疾病会影响以后的生活么?
检查-预计检查:
梅毒性角膜病变患者,出现近视敏感度下降、夜盲、色觉下降需及时就医。医生多会先进行初步的眼科检查对病情进行初步判断,怀疑为梅毒性角膜病变时多采用活组织检查发现组织中梅毒螺旋体进行确诊。也可通过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进行进一步确诊,血清学检查对于患者病原聚集部位及疾病严重程度的明确有较大意义。
检查-体格检查:
医生多在裂隙灯下对患者眼部结构进行检查,明确患者是否存在角膜病变的眼部体征,可帮助进行病因及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多还需结合视力检查,判断疾病对患者视力的影响。
检查-实验室检查:
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一期、二期梅毒和早期先天性梅毒应采用暗视野显微镜检查皮损分泌物中的苍白密螺旋体,阳性者应见到有规律螺旋运动的病原体。暗视野检查简便、快捷而准确。一处皮损只有连续3次检查后仍未发现梅毒螺旋体才能判为阴性。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法不适合用于口腔黏膜的损害,因为显微镜下见到的梅毒螺旋体无法与口腔中非致病的螺旋体区别。应注意检查前皮损部位不能外用抗生素,或使用含抗生素的生理盐水作为检查的载液。标本中已死亡的梅毒螺旋体可用直接或间接免疫荧光染色或免疫过氧化物酶染色法鉴别。
2、血清学检查(康-华氏反应)
病灶处取材,光学显微镜暗视野油镜下检查螺旋体。房水、玻璃体取材,荧光素标记抗体直接染色,荧光显微镜检查螺旋体。可帮助明确患者病原聚集部位及疾病严重程度。
3、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
为性病研究室试验的改良法,可使用血浆。原理是用未经处理的药用碳颗粒(直径3~5µm)吸附VDRL抗原。此颗粒若与待检血清中的反应素结合,便形成黑色凝集块,肉眼即可识别,不需低倍镜观察。试验在专用纸卡的反应圈(内径18mm))进行。此试验敏感性高,具一定特异性,而且经济、方便、快速、适合大规模筛选且能定性或半定量。
检查-病理检查:
活组织检查有时能发现组织中梅毒螺旋体,多用嗜银染色。但染色后菌体易与弹力纤维混淆,可采用特殊的免疫荧光或免疫过氧化物酶染色,但此方式不能用于冷冻标本。
诊断-诊断原则:
医生根据患者病史,结合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可以较为明确的诊断梅毒性角膜病变。小儿患者母亲多有梅毒史,可较为容易的诊断。部分患者可能需与结核性角膜病变鉴别。
诊断-鉴别诊断:
结核性角膜病变:梅毒性角膜病变与结核性角膜病变可有部分症状相似,但结核性角膜病变多为单眼发病,好发于角膜的下方,混浊为深浅不一、浓淡不均。且结核性角膜病变病程较长,可反复发作。一般可通过病程较长,反复发作可进行鉴别。
治疗-治疗原则:
梅毒性角膜病变的治疗以药物治疗为主,医生早期多选择抗菌药物治疗,在大量有效抗生素控制炎症的情况下,可适当应用糖皮质激素可以减轻炎症反应和瘢痕形成。并使用阿托品、胶原酶抑制剂控制疾病损害。部分病情严重的患者,必要时可能需要手术治疗处理。
治疗-药物治疗:
1、抗生素
青霉素类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常用药物有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水剂青霉素G、水剂青霉素G。青霉素过敏者,必须提前告知医生,医生通常会选择头孢曲松钠等作为替代药物,有时也会建议用四环素类和大环内酯类,但疗效较青霉素差。孕妇、儿童、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四环素类药物。青霉素耐药者,服用后效果不佳,医生可能会建议做相应检查,以确定更好的替代药品。不同期别的梅毒,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采取不同的药物治疗方案,药物类别、用法、用量不同。
2、非甾体类抗炎药
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助于缓解眼部发炎红肿的功效,减少眼部刺痛感。常用药物为阿司匹林、布洛芬等。
3、激素
局部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滴眼,如地塞米松、泼尼松等。炎症消退后可减量,继续维持滴眼数周后逐渐减量停药,以防复发,还可采用0.5%环孢素A滴眼,多数患者可明显抑制炎症,缩短病程,恢复视力。
治疗-相关药品:
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水剂青霉素G、水剂青霉素G、阿司匹林、布洛芬、地塞米松、泼尼松、环孢素A
治疗-手术治疗:
本病一般不通过手术方式治疗。
治疗-治疗周期:
治疗周期约为1~3个月,具体治疗周期受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案、治疗时机、年龄体质等因素影响,可存在个体差异。
治疗-治疗费用:
治疗费用可存在明显个体差异,具体费用与所选的医院、治疗方案 、医保政策等有关。
预后-一般预后:
大多数患者经正规治疗后症状可有较好控制,视力也可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但疾病预后与本病严重程度相关。早期多可治愈,晚期出现不可逆病变时,预后较差。
预后-危害性:
患者症状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可引起角膜基质病变,导致永久性视力损害,甚至失明。
预后-自愈性:
本病不会自愈,需积极就医治疗。
预后-治愈性:
本病的治愈需要彻底治愈梅毒感染,不同类型的梅毒其预后结局不同。
1、早期梅毒
即被确诊为一、二期梅毒的患者,无其他系统病变,若得到及时适当的治疗,是可以治愈的。
2、晚期梅毒
预后不容乐观,常累及内脏,影响器官功能进而影响生活甚至生命,是引起死亡的主要原因。治疗无法逆转已经形成的身体器质性损害。
3、潜伏梅毒
可以持续数年或数十年不出现临床症状,但若未得到及时诊断或治疗,有可能在人生的任何时间进展为三期梅毒,出现全身多系统或多个脏器组织破坏,导致器官功能受损,甚至危及生命。
预后-治愈率:
缺乏大样本数据统计,早期通过及时有效的治疗一般可以获得临床治愈。
预后-根治性:
早期梅毒经过科学彻底的治疗、随访复查,可以根治。
预后-复发性:
1、少数患者临床症状消失后,仍可有梅毒螺旋体潜伏,可能会出现复发。
2、部分患者也可再次发生感染。
日常-总述:
梅毒行角膜炎患者日常应严格遵医嘱服用药物,避免梅毒病情恶化或治疗不彻底,遵医嘱定期复查,监测治疗效果。做好个人生活卫生护理与隔离,防止疾病扩散传播。
日常-心理护理:
1、心理特点
因为梅毒的特殊性,对于多数成年患者,被感染后害怕被家人知道,害怕被朋友、同事轻视,担忧被责骂和歧视,心理压力巨大,无法正视病情可能出现恐惧、焦虑、消沉的心理。
2、护理要点
(1)家属应当多给予患者关注,帮助患者保持平静、愉悦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患者的依从性对于治疗的成功非常重要。积极调整生活方式对于本病的回复有极大帮助。针对个别出现偏激行为的患者,需要用宽容和包容的心态去面对,能够通过积极的沟通和交流,让患者认识到自己不良情绪和行为的错误。同时,帮助其积极的面对现有的状态。充分尊重患者,为患者保密。
(2)患者自身应正视疾病,保持心情舒畅,避免不良情绪的刺激,必要时可向心理医生咨询。
日常-生活管理:
1、保证充足的睡眠,可有效缓解眼部疲累,保持患者眼部健康。
2、做好自身的消毒、隔离,严防传染。
3、个人物品需专用,避免与他人交叉使用,用过的衣物应先消毒后清洗,生活用品定期消毒。
4、避免前往公共浴池或泳池。
饮食调理:
梅毒性角膜病变的患者一般无需特殊的饮食,但适当的饮食方式改变可能有助于患者眼部病情的控制和恢复,避免加重症状。
饮食建议:
1、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富有营养的食物。
2、应多进食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如瘦肉、鱼虾、牛奶、豆类等。
3、多吃新鲜蔬菜,如黄瓜、丝瓜、苦瓜、青菜、芥菜等。
4、多吃新鲜水果,如香蕉、雪梨、苹果、哈密瓜、葡萄干、杨桃、龙眼肉等。
饮食禁忌:
1、忌烟、酒、咖啡。
2、禁食辛辣刺激的食物,如辣椒、胡椒、大葱等。
3、尽量避免生冷寒凉的食物,如冷饮、雪糕等。
预防措施:
梅毒性角膜病变患者的预防在于切断梅毒的传播途径:
1、避免危险性行为
(1)保持单一、固定性伴侣,不与感染者发生性关系。
(2)采取有保护的性行为,安全科学使用避孕套。
(3)可疑患者均应进行预防性筛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并及时治疗。
2、胎传梅毒预防
加强婚前和产前检查,防止胎传梅毒发生。感染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把梅毒传染给腹中的胎儿,也可能通过产道感染新生儿,所有孕妇在怀孕后首次产科检查时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最好在怀孕3个月内开始首次产科检查。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最后3个月及临产前需要再次筛查。
3、其他
(1)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到无卫生保障的公共浴池洗澡,不与人共用手巾、剃刀、餐具等。
(2)注意经血液传播的危险因素,严禁共用注射器注射毒品,避免不卫生纹身等。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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