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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 弱视疾病英文名称: amblyopia疾病别名: 弱视症疾病概述: 弱视(ambly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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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 弱视
疾病英文名称: amblyopia
疾病别名: 弱视症
疾病概述:
是否医保: 部分药物、耗材、诊治项目在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当地医院医保中心。
遗传性: 弱视不是遗传病,不会遗传给后代,但是引起弱视的因素,如高度散光、高度近视、斜视等是有遗传倾向的
就诊科室: 眼科
发病部位: 头部、眼
常见症状: 视力差、视物模糊
主要病因: 斜视、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形觉剥夺
检查项目: 视力检查、屈光状态检查、外眼检查、瞳孔检查、眼前节检查、眼底检查、双眼红光反射试验、注视性质检查、电生理检查
重要提醒: 早期诊断和治疗疗效较好,若不及时治疗,可造成不可逆的视力损害。
相关中医疾病: 小儿通睛、能远怯近、胎患内障、疳积上目、小儿眼生翳、视瞻昏渺
临床分类:
1、斜视性弱视
为单眼弱视。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
即两眼之间存在屈光参差,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D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1D,屈光度较高的一眼可以形成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为单眼性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
为双眼性弱视。双眼中低度近视一般不会形成弱视,超过-10D(即1000度)的近视有形成双眼弱视的危险。由双眼高度散光引起的弱视又称子午线性弱视。
4、形觉剥夺性弱视
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这种弱视形成所需要的时间比形成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时间要短。婴幼儿即便短暂地遮盖单眼也可能引起剥夺性弱视,故应该在视觉发育关键期避免不恰当的遮盖
流行病学-传染性:
无传染性。
流行病学-发病率:
各国学者对弱视发病率的报道略有不同,大约在1%~4%之间。其中,我国弱视的患病率为1%~3%。
流行病学-好发人群:
多见于儿童。
病因-总述:
婴儿出生时,视力不及成年人的1%,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双眼光感受细胞不断发育和完善,5岁前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视觉发育会延续至6~8岁,此时,若因某种原因造成双眼视物障碍,光感受细胞则不能得到正常的刺激,视功能便会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双眼视力低下,未能及时矫正,可形成双眼弱视;一只眼发育正常而另一只眼发育迟缓,可形成单眼弱视。引起弱视的病因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是斜视、屈光参差、屈光不正、形觉剥夺等。
病因-基本病因:
1、斜视性弱视
斜视(眼位偏斜)会导致弱视。正常情况下,双眼可从不同角度获得各自外界图像,大脑随之将其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三维画面。斜视时,双眼黄斑中心凹会接收不一样且无法融合的图像而出现复视、视觉混淆,会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为了克服这种不适,脑皮质会主动抑制来自斜视眼的视觉冲动,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可形成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
双眼屈光程度不同,两眼的黄斑中心凹接收到的物像大小及清晰度不同,容易导致单眼视力差,形成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发生在未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尤其多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患者。由于眼睛调节力所限,患者看近看远都不清楚,不能获得清晰物像而形成弱视。
4、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视觉关键期内由于屈光间质混浊(如角膜白斑、白内障、玻璃体炎症或积血)、完全性上睑下垂、医源性眼睑缝合或遮盖等,导致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
病因-危险因素:
1、早产、小于胎龄儿、发育迟缓;
2、患者的一级亲属有弱视;
3、母亲孕期吸烟、喝酒、应用毒品等。
症状-总述:
弱视主要表现为最佳矫正视力下降,可发生于单眼,也可发生于双眼。患者生活中可有视力下降相关的症状,如看东西时眯眼、视物不清等,有时在常规视力检查中发现。
症状-典型症状:
1、;视力低下是最主要的临床表现,儿童视物时容易眯眼、歪头,抱怨看不清东西等。
2、;视力疲劳,儿童拒绝阅读,多抱怨眼睛疼、头疼。部分可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多动。
3、常出现眼球运动不良、聚焦不良、视觉记忆不良等问题。
4、儿童可出现学习困难,阅读速度慢、理解能力差。
5、不爱和别的孩子玩,情绪不稳定。
6、动作笨拙或动作不协调,容易摔倒受伤,在参加体育活动时表现迟滞或犹豫
症状-并发症:
就医-门诊指征:
1、患儿称视力模糊或眼睛疲累。
2、体检发现儿童视力低于正常水平。
3、双眼视力相差较大。
4、患者因眼部不适抗拒学习及活动。
就医-就诊科室:
就医-就医准备:
1、提前预约挂号,并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医卡等。
2、年龄较小儿童检查时可能有哭闹或抗拒,家属可准备玩具等进行安抚。
3、若近期有就诊经历,请携带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化验单等。
4、近期若服用其他药物,需携带药盒。
5、儿童需在家长陪同下就医。
6、家长可提前准备想要咨询的问题清单。
就医-医生可能问哪些问题:
1、孩子何时出现眼部不适?
2、近期有无过度用眼?
3、视力下降程度如何?
4、孩子有斜视么?
5、孩子有无眼外伤或感染?
6、有无因眼部不适抗拒活动?
7、既往有无白内障、上脸下垂、角膜浑浊等情况?
8、孩子亲属有没有弱视病史?
就医-患者可以问哪些问题:
1、孩子弱视的原因是什么?
2、弱视有哪些治疗方式?
3、弱视需要手术治疗么?
4、治疗能恢复孩子的视力么?
5、这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以后生活么?
6、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什么?
7、弱视会导致其他问题么?
检查-预计检查:
医生会首先观察患者的瞳孔、外眼情况,判断有无异常。之后会进行常规的视力、外眼、眼前节与眼底检查,必要时进行双眼红光反射试验、注视性质检查、电生理检查等。
检查-体格检查:
1、瞳孔检查
医生会评估患者瞳孔的大小、对称性和形状;了解瞳孔的直接和间接的对光反应以及有无传入性瞳孔缺陷。
2、外眼检查
医生通常会观察患者的眼部外观,评估有无眼球偏斜、眼球突出、上睑下垂以及上睑下垂的程度、眼睑退缩等。
检查-其他检查:
1、视力检查
是评估视力、确定弱视的最常采用的方法。
2、屈光状态检查
即通常所说的“验光”,在1%阿托品散瞳后进行检查,可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
3、眼前节检查
必要时医生会应用裂隙灯显微镜(一种带有照明系统和显微镜的眼科设备)来评估角膜、前房、虹膜和晶状体的情况。
4、眼底检查
评估视盘、黄斑、视网膜、血管和脉络膜的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5、双眼红光反射试验
在暗室内,检查者在位于受检儿童的18~30英寸(0.45~0.75米)远处以直接检眼镜的光斑同时照向受检者双眼瞳孔区。正常时双眼会出现对称的红光反射。如果红光反射中出现混浊、明显变暗的红光反射、有白色或黄色的反光或不对称的反光,都考虑为异常。
6、注视性质检查
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注视,2~3环为旁中心凹注视,4~5环为黄斑旁注视,5环外为周边注视。
7、电生理检查
视觉诱发电位(VEP)包括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主要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导通路疾患。婴幼儿可用F-VEP检查。
诊断-诊断原则:
医生首先会询问病史,包括斜视、屈光参差、斜视或弱视的阳性家族史,以及有无屈光间质混浊或结构的缺损等,综合眼部检查结果多可做出诊断。在诊断过程中,需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
诊断-诊断依据:
1、诊断标准
我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曾在1987年提出以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测出的0.8为弱视诊断标准,并提出诊断弱视应注意年龄因素。然而有些医生或保健人员不分年龄大小,只用0.8一个标准,又未注意是否存在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对凡是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8者均诊断为弱视并给予治疗,出现了弱视诊断泛化的倾向。弱视诊断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5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为0.7,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如果幼儿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2行,又未发现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则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列为观察对象。
2、弱视的程度
(1)轻中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正常值下限,且大于等于0.2。
(2)重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2。
诊断-鉴别诊断:
1、癔病性弱视
建立在全身癔病诊断的基础上,常表现为不能固视,可发生在单眼,也可发生在双眼,儿童常为双眼,瞳孔对光反应正常,眼底正常。视野可有高度缩小,如为单眼患者当遮盖健眼(双眼患者可任遮一眼)时,行走自如,与视野的缩小不相符合,在暗室内光视野检查正常。
2、产生后遗症
分娩时,特别当难产时,由于婴儿头部受挤压,可发生一系列的眼部变化。产伤累及视觉系统,包括临产期间的视网膜、视皮层、皮层下视觉中枢及视觉传导系统等各部出血及伴随的其他器质性病变,可能遗留下器质改变,这属于产伤后遗症。产伤当时及此后造成的器质性改变与弱视是性质不同的疾患,虽然二者之间可能有某种关联,例如在原发病基础上继发的功能发育不良,但将原发病与继发病加以区分仍属必要。
3、近视
近视是屈光不正的一种,与遗传因素、不良用眼习惯等有关。主要表现为看远处物体时不自觉眯起眼睛,可伴有重影、畏光、眼干等症状。通过治疗可矫正到正常视力范围。高度近视有形成弱视的危险。弱视佩戴眼镜难以矫正到正常视力范围,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关键。
治疗-治疗原则:
一旦确诊为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观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有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矫正在视觉上有意义的屈光不正和促进弱视眼的使用。
治疗-一般治疗:
1、;光学矫正
对于屈光性弱视患者(屈光参差性弱视和屈光不正性弱视)及合并屈光不正的其他类型弱视患者(合并屈光不正的斜视性弱视及形觉剥夺性弱视),可进行光学矫正。正确的光学矫正能够显著提高弱视眼的视力。通常儿童对眼镜有较好的耐受性,特别是当视力有所提高后。在婴儿中应用头带或柔韧的一片式框架更适合,也可用带子固定眼镜或用绳索系紧眼镜的柄脚和弹性铰链来戴好眼镜,对于儿童来说聚碳酸酯镜片更为安全。
2、;遮盖疗法
遮盖疗法可以提高单眼弱视患者弱视眼的视力或双眼弱视患者较差眼的视力,也可能在一些儿童中改善斜视。遮盖最好应用不透明的眼罩直接粘在非弱视眼的周围皮肤上。遮盖后再戴上处方眼镜。在眼镜框上装上布套来遮盖有可能会造成“偷看”。
治疗-药物治疗:
弱视的光学药物疗法又称压抑疗法。有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一只眼睛看远处,另一只眼看近处,未形成弱视。基于这一发现,通过使用药物人为造成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是光学药物疗法的基础。适用于中、低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可以应用睫状肌麻痹剂,大多数常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需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
治疗-相关药品:
治疗-手术治疗:
当弱视是由于屈光间质混浊导致的(如白内障、玻璃体混浊、角膜混浊)或上睑下垂的程度已经到了不进行手术就会阻碍成功的弱视治疗时,应当尽早手术治疗。手术后仍然需要弱视治疗。
治疗-其他治疗:
1、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法、海丁格刷也是弱视治疗的有效方法,主要适用于旁中心注视者。
2、视刺激疗法对中心凹注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较好,可作为遮盖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缩短疗程。
3、进行精细功能训练,包括穿串珠、描红等,结合上述方法对弱视眼进行功能刺激,促进视力发育,从而改善弱视眼视力。
治疗-治疗周期:
治疗-治疗费用:
治疗费用可存在明显个体差异,具体费用与所选的医院、治疗方案 、医保政策等有关。
预后-一般预后:
治疗弱视年龄因素非常关键,年龄越小,疗效越高。大多数在5岁前确诊并得到治疗的儿童,其视力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在某些情况下,大龄弱视患儿经过治疗视力仍可改善。如果在幼儿期对弱视未进行治疗或治疗不充分,则会导致终生的视觉丧失。另外,与弱视程度相关,轻中度弱视疗效好;与注视性质也有关,中心凹注视疗效佳,周边注视者疗效差。不同类型的弱视预后也不相同,屈光不正性弱视,单纯戴镜视力即可有实质性提高,容易治疗,预后好。斜视性弱视及屈光参差性弱视治疗较费时间,但是如果依从性好亦有很好疗效。
预后-危害性:
1、得不到有效治疗者可能出现严重的视力下降,影响正常生活。
2、由于看不清事物,走路经常摔跤,可能会被别的孩子嘲笑,会危害儿童的心灵,造成自卑、孤僻、自闭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
3、未积极治疗,成年后的弱视患者无法从事对视力有要求的职业,如工程设计、外科手术、机械加工等。
预后-自愈性:
本病不会自愈,需积极就医治疗。
预后-治愈性:
尽早治疗可增加视力完全恢复的可能性。
预后-治愈率:
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疗效较好。
预后-根治性:
及时发现和治疗可维持并改善相应的视功能。
预后-复发性:
有大约四分之一成功治疗、视力改善的弱视儿童在停止治疗的第一年内出现复发。
日常-总述:
弱视患者需要长期随诊,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个人用眼习惯,对遮盖等治疗方案严格执行以保证治疗效果。患者年龄较小时,家长或老师等应当注意行为监督。
日常-心理护理:
儿童患者心理状况可能受弱视及长期治疗的影响,家长应当关注儿童的心理状况,多与儿童沟通,保证其心理健康。一旦发现儿童有异常表现时,应当及时与医生沟通寻求帮助。
日常-生活管理:
1、治疗的结果可能有赖于患者对治疗计划的依从性。尤其是儿童可能不喜欢遮盖、戴眼镜或滴用滴眼液,家长需要严格执行治疗方案并监督儿童行为。
2、接受治疗过程中儿童要限制看电视及电脑的时间。
3、坚持做眼保健操,以促进血液循环,放松眼部肌肉。
日常-复诊须知:
1、确定弱视眼的视力是随诊评估的主要目标。随诊检查应当安排在开始治疗后的2~3个月进行,具体的时间安排根据治疗的强度和患者的年龄而有所不同。医生会根据随诊检查的结果以及患者对治疗依从性的评估,来判断治疗方法是否需要调整。当眼科医师确信患者已经获得最好视力时,治疗强度会逐渐减少直至维持治疗。当减少治疗时,弱视眼的视力能够维持医生可能会建议停止治疗。为了预防部分患者停止治疗的第一年内复发,仍然需要进行有计划的随诊。
2、使用遮盖疗法的患者应定期复诊以便医生了解视力变化。复诊时间根据患者年龄而异,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1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周,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4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个月。
3、家长应保存好病历、验光结果及眼镜处方等资料,复诊时最好携带。
饮食调理:
患者在积极配合药物对症治疗的同时,还要特别重视饮食护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有利于病情控制。
饮食建议:
1、注意饮食均衡和荤素搭配,避免营养元素的缺乏造成对眼部的不利影响。
2、多吃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A、叶黄素等食物,有助于视力的改善。如西红柿、鸡肝等。
3、适当增加蛋白质的摄入,常见的有瘦肉、鸡蛋、牛奶等,有利于眼部发育。
饮食禁忌:
1、减少咖啡、浓茶、碳酸饮料的摄入。
2、减少辛辣、腌制、油炸等食物的摄入,以避免对眼部造成不利影响
预防措施:
1、产妇在围产期避免饮酒、吸烟及药物滥用等可能对胎儿造成不利的因素。
2、幼儿应当及早接受常规的眼部体检,家长平时也应注意观察幼儿眼部情况,发现视觉异常者应及时就医,以免病情迁延发展。
3、注意幼儿用眼习惯,学习时注意保持距离,避免过度用眼。
4、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避免出现眼部感染、损伤等疾病。
5、适当增加室外运动,避免长期使用电子产品。
6、幼儿的寝室应采光充分,灯光照明适度;看的图片应字迹清晰,色彩鲜明。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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