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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 妊娠合并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疾病英文名称: pregnancy complica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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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称: 妊娠合并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疾病英文名称: pregnancy complicated with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疾病概述:
妊娠合并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pregnancy complicated with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又称妊娠合并艾滋病,是由于妊娠期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所致。可有发热、盗汗、疲劳、皮疹、头痛、体重下降、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等表现,还可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本病目前尚无治愈方法,主要采用药物治疗和产科干预。经积极治疗,可有效降低母婴传播率。
是否医保: 部分药物、耗材、诊治项目在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当地医院医保中心。
遗传性: 无遗传性
就诊科室: 产科
发病部位: 全身
常见症状: 发热、盗汗、疲劳、皮疹、头痛、肌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发热、体重下降、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
主要病因: 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所致
检查项目: 血常规检查、免疫学检查、抗原检查
重要提醒: 本病尚无治愈方法,重在预防。
流行病学-传染性:
有传染性。
流行病学-传染源:
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
流行病学-传播途径:
1、性接触传播
性传播大多数是因为与HIV感染者进行无保护性行为而感染。HIV感染者的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有大量病毒,在双方(同性、异性)性活动(包括阴道性交、肛交、口交等)时,由于性交器官摩擦,容易造成生殖器黏膜损伤,病毒由皮肤黏膜破口进入未感染者血液中,造成传播。
2、血液及血制品
(1)共用注射(毒品)的针头、注射器、药棉等。
(2)偶然被HIV病毒感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破皮肤。
(3)不规范的医疗操作,如牙科操作、纹身等。
(4)使用被污染的血制品。
3、母婴传播
孕妇感染HIV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或分娩时经产道感染,其中母婴传播20%发生在妊娠36周前,50%发生在分娩前几日,30%发生在产时。出生后也可经母乳喂养感染新生儿。
4、其他较为少见的情况
(1)使用被HIV污染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
(2)在人工授精过程中接受了携带HIV的精液。
(3)一些与艾滋病患者有接触的职业人员,如医务人员、理发师等,也有可能不慎暴露(如刺破皮肤)而被感染。
流行病学-发病率:
暂无确切流行病学资料。
流行病学-好发人群:
好发于与艾滋病患者进行性生活的孕妇。
病因-总述:
本病主要病因是通过各种途径感染了HIV病毒,HIV病毒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包括CD4+T淋巴细胞、单核巨噬细胞和树突状细胞等,主要表现为CD4+T淋巴细胞数量不断减少,最终导致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缺陷,引起各种机会性感染和肿瘤的发生。
病因-危险因素:
本病的高危人群包括以下几种:
1、静脉毒瘾者。
2、性伴侣已证实感染HIV。
3、有多个性伴侣。
4、来自HIV高发区。
5、患有多种性传播疾病(如梅毒、尖锐湿疣),尤其有溃疡型病灶。
6、使用过不规范的血制品。
7、HIV抗体阳性患者所生子女。
症状-总述:
从初始感染HIV到终末期,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复杂过程,在全程的不同阶段,与HIV相关的临床表现呈多种多样。可有发热、盗汗、疲劳、体重下降等表现。
症状-典型症状:
1、无症状HIV感染
无任何临床表现,HIV抗体阳性。
2、艾滋病
(1)急性HIV感染期:潜伏期通常为几日到几周,平均3~6周。急性HIV感染与许多其他病毒感染症状相似,通常持续不到10日。常见症状包括发热、盗汗、疲劳、皮疹、头痛、淋巴结病、咽炎、肌痛、关节痛、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2)无症状期:症状消退,从无症状病毒血症到艾滋病期大概需要10年。
(3)艾滋病期:发热、体重下降、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常合并各种条件性感染(如口腔念珠菌感染、卡氏肺囊虫肺炎、巨细胞病毒感染、疱疹病毒感染、弓形虫感染、隐球菌脑膜炎及活动性肺结核等)和肿瘤(如卡波西肉瘤、淋巴瘤等),约半数患者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症状-并发症:
1、妊娠期因免疫功能受抑制,可影响HIV感染病程,加速HIV感染者从无症状期发展为艾滋病,加重艾滋病及其相关综合征的病情。
2、HIV感染可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如流产、早产、死产、低出生体重儿和新生儿HIV感染等。
就医-就医准备:
1、提前预约挂号,并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医卡等。
2、若近期有就诊经历,请携带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化验单等。
3、近期若服用一些药物来缓解症状,可携带药盒。
4、可安排家属陪同就医。
5、患者可提前准备想要咨询的问题清单。
就医-医生可能问哪些问题:
1、您有什么不舒服?哪里不舒服?
2、您现在是处于妊娠期吗?现在多少周了?
3、有没有因为某些因素,使您的症状加重或者缓解?
4、您做过哪些检查?检查结果如何?
5、您之前治疗过吗?是如何治疗的?效果怎么样?
6、每个月定期孕检了吗?
就医-患者可以问哪些问题:
1、我的情况严重吗?孩子怎么样?
2、我为什么会得这个病呢?
3、我需要做什么检查?
4、我如果不治疗会有什么后果?
5、怎么治?需要治疗多久?
6、这些治疗方法有什么风险吗?会对孩子发育有影响吗?
7、我需要吃哪些药?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8、平时生活我需要注意什么?
9、我需要复查吗?多久一次?
检查-预计检查:
当孕妇出现发热、盗汗、疲劳、体重下降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医生可能会建议做血常规检查、免疫学检查、抗原检查等,以了解病情,明确诊断。
检查-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检查
可发现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及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2、免疫学检查
CD4+T淋巴细胞总数<200/mm3,或200~500/m3;CD4/CD8比值<1。β2微球蛋白水平增高。
3、抗原检查
用ELISA法测血清HIVp24抗原。有助于抗体产生窗口期和新儿早期感染的诊断。
4、其他
合并机会性感染者,病原学检查可协助诊断。
诊断-诊断原则:
根据患者病史,以及发热、盗汗、疲劳、体重下降等临床表现,再结合血常规检查、免疫学检查、抗原检查等辅助检查结果,一般可作出诊断。
治疗-治疗原则:
本病的治疗目标,是最大程度地抑制病毒复制,使病毒载量降低至检测下限,并减少病毒变异,重建或者改善免疫功能,使患者获得正常的期望寿命,提高生活质量。主要采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对症处理以及产科处理。
治疗-对症治疗:
1、加强营养,治疗机会性感染。
2、鉴于HIV感染对胎儿、新生儿的严重危害,对HIV感染合并妊娠者可建议在早孕期终止妊娠。
治疗-药物治疗:
1、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
妊娠期应用ART可使HIV的母婴传播率由近30%降至2%,具体方案应根据是否接受过ART,是否耐药、孕周、HIVRNA水平、CD4+T淋巴细胞计数等制定。常用药物有齐多夫定、拉米夫定、恩曲他滨、泰诺福韦、阿巴可韦、奈韦拉平等。
2、免疫调节药物
此类药物可帮助患者恢复免疫功能,常用的有α-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等。
治疗-相关药品:
齐多夫定、拉米夫定、恩曲他滨、泰诺福韦、阿巴可韦、奈韦拉平、α-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
治疗-手术治疗:
在妊娠38周时,可行剖宫产术终止妊娠。
治疗-其他治疗:
本病需要进行产科处理,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尽可能缩短破膜距分娩的时间。
2、尽量避免进行有创操作,如会阴切开术、人工破膜、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术、胎儿头皮血检测等,以减少胎儿暴露于HIV的危险。
3、建议在妊娠38周时选择性剖宫产以降低HIV母婴传播。
4、不推荐HIV感染者母乳喂养。
5、对于产后出血建议用催产素和前列腺素类药物,不主张用麦角生物碱类药物,因其可与反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共同促进血管收缩。
治疗-治疗周期:
本病的治疗周期受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案、治疗时机、年龄体质等因素影响,可存在个体差异。
治疗-治疗费用:
治疗费用可存在明显个体差异,具体费用与所选的医院、治疗方案、医保政策等有关。
预后-一般预后:
本病目前尚无法治愈,经积极治疗,可抑制病毒复制,有效控制病情进展。未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孕妇,HIV母婴传播率约为30%;经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产科干预和避免母乳喂养,母婴传播率可降低至2%以下。
预后-危害性:
本病可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给新生儿。
预后-治愈性:
本病目前尚无法治愈,但经过积极治疗,能有效控制病情进展。
日常-总述:
患者在日常生活中应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注重自我管理,帮助控制疾病的发展,并注意防止疾病的传播。此外,患者还应定期复查,以便医生了解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日常-心理护理:
1、心理特点
患者可有发热、盗汗、疲劳、体重下降等表现,并可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给新生儿,患者可能会因此产生焦虑、烦躁、自责、内疚、自卑等不良情绪,并且深陷负面情绪不可自拔。
2、护理措施
家属应给予患者心理支持,多理解、关怀、疏导患者,从各个方面调动患者的积极性,帮助减轻患者的不适感,使其积极配合治疗。
日常-用药护理:
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皮疹等不良反应,及时咨询医生。
日常-生活管理:
1、家属应为患者提供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可每日在患者去其他房间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患者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减少机体消耗,促进机体恢复。
3、患者应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机体免疫力。
4、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洗澡,每天用温水清洗外阴,穿棉质或者丝质的一次性内裤,并勤换内裤,不与人共用毛巾、浴巾等私人用品。
5、本病具有传染性,注意隔离,禁止性生活,防止疾病传播。
6、家属应及时将混有患者分泌物的物品销毁。
7、对于静脉毒瘾者,家属应及时帮其戒毒。
日常-复诊须知:
患者应遵医嘱按时复查,一般建议患者产后42天复查。
日常-术后护理:
1、剖宫产后的患者应遵医嘱按时换药、消毒,保持切口的清洁干燥,避免感染。
2、家属应注意观察患者的切口,若出现红肿等情况,及时告知医生。
3、术后患者应遵医嘱尽早下床活动。
饮食调理:
患者在积极配合药物治疗的同时,应适当进行饮食护理。
饮食建议:
1、患者应多进食高蛋白食物,增强营养支持,如牛奶、鱼、蛋等。
2、患者要饮食清淡,多食新鲜蔬菜水果,补充维生素。
3、患者应适量饮水,保持身体的正常代谢,促进排泄和健康的恢复。
4、家属应为患者准备温热的食物。
5、对于新生儿,建议选取接近母乳成分的奶粉进行喂养。
饮食禁忌:
1、患者要戒烟酒。
2、患者忌食辛辣刺激、肥甘厚腻、生冷食品。
3、限制食盐的摄入。
4、避免产妇对新生儿进行母乳喂养。
预防措施:
以下措施可以降低本病的发生风险:
1、避免危险性生活,建议使用安全套。
2、避免接受不明来源的血制品。
3、家属应帮助静脉毒瘾者戒毒。
4、建议进行孕前体检。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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