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None
药品名称: 利福平-异烟肼药品名称拼音: Lifuping Yiyanjing药品概述: 利福平-异...
养生
药品名称: 利福平-异烟肼
药品名称拼音: Lifuping Yiyanjing
药品概述:
利福平-异烟肼,西药名。常用剂型为片剂、胶囊剂。为治疗结核病药。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等。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治疗结核病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暂无参考价格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福平-异烟肼。
性状:
本品一般为片剂、胶囊剂。
适应状: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用)合用,可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胶囊剂:
1、体重<50kg者,空腹口服本品450mg/300mg,1次/日。
2、体重≥50kg者,空腹口服600mg/300mg,1次/日。
规格:
片剂、胶囊剂:每片含利福平150mg与异烟肼100m。
储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不良反应(副作用):
利福平: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异烟肼:
1、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
2、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
3、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药品禁忌:
利福平: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异烟肼: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利福平: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虽尚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3个月以上孕妇慎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
12、儿童用药: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儿慎用。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14、药物过量:
(1)逾量的表现:精神迟钝;眼周或面部水肿;全身瘙痒;红人综合征(皮肤粘膜及巩膜呈红色或橙色)。有原发肝病,酗酒者或同服其他肝毒性药物者可能引起死亡。
(2)处理:①停药。②洗胃,因患者往往出现恶心、呕吐,不宜再催吐;洗胃后给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胃肠道内残余的利福平;有严重恶心呕吐者给予镇吐药。③静脉输液并给予利尿剂,促进药物的排泄。④对症和支持疗法。
异烟肼:
1、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3、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血药浓度。动物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但在人类中虽未证实,孕妇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异烟肼与其他药物联合时对胎儿的作用尚未阐明。此外,在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2)异烟肼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使用。
8、老年用药: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None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