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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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药品名称拼音: Lisidiming Toupitieji药品概述: 利...
养生
药品名称: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药品名称拼音: Lisidiming Toupitieji
药品概述: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西药名。为抗痴呆药。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症状。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痴呆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81.60元-115.85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斯的明。
性状:
本品为圆形贴剂,背衬层为米色。
适应状:
本品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症状。
用法用量:
应该由具有阿尔茨海默病诊治经验的医生幵始治疗和监督。应根据目前的指南做出诊断。建议在护理者的定期给药并监测治疗下开始利斯的明的治疗。
1、起始剂量:治疗的起始剂量为4.6mg/24小时,每天一次。
2、维持剂量:至少治疗4周后,如果治疗医生认为耐受性良好,剂量应由4.6mg/24小时每天一次增加至9.5mg/24小时每天一次(每日推荐有效剂量)。若显示持续治疗使患者获益,应维持此剂量治疗。
3、剂量调整:9.5mg/24小时每天一次是推荐的每日有效剂量,若显示持续治疗使患者获益,应维持此剂量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利斯的明的临床获益。当以最佳剂量治疗缺乏疗效时,也应该考虑停药。
4、中断治疗:如果观察到消化道不良反应和/或存在锥体外系症状加剧(如震颤),则应暂时中断治疗,直至不良反应好转。如果治疗中断不超过3天,则透皮贴剂可恢复至相同的剂量。否则,应使用4.6mg/24小时每天一次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重新开始治疗期间不良反应仍持续存在,剂量应暂时减至以前耐受良好的剂量水平。
5、给药方法: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应每日一次贴于上背或下背、上臂或胸部的清洁、干燥、无毛、无破损的皮肤处,且不会被贴身衣服摩擦掉落。不推荐选择大腿或腹部应用透皮贴剂。因为透皮贴剂用于这些部位时,可观察到利斯的明的生物利用度下降。透皮贴剂不应应用于发红、发炎或有伤口的皮肤。建议每日更换用药部位以避免潜在风 险。应避免在14天内在同一部位的皮肤再次用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皮肤刺激性的潜在风险。
规格:
(1)4.6mg(5cm2);(2)9.5mg(10cm2)。
储藏方法:
25℃以下保存, 将本品置于原包装袋中,直到使用时取出。 避免儿童误取。
有效期: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60171。
不良反应(副作用):
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
1、代谢和营养障碍:
(1)常见:厌食、食欲减退。
(2)偶见:脱水。
2、精神障碍:
(1)常见:焦虑、抑郁、失眠。
(2)偶见:激越、谵妄、幻觉、攻击性。
3、神经系统障碍:
(1)常见:头晕、头痛。
(2)偶见:脑血管意外、晕厥、嗜睡、精神运动性兴奋。
4、心脏系统障碍:
偶见:心律失常,如心动过缓、室性期前收缩。
5、胃肠道系统障碍:
(1)十分常见:恶心。
(2)常见: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痛。
(3)偶见:胃溃疡、胃肠出血(如出血性十二指肠炎)。
6、肾脏和泌尿系统障碍:
常见:尿失禁。
7、皮肤和皮下组织障碍:
偶见:多汗。
8、全身性疾病和用药部位障碍:
(1)常见:用药部位反应、用药部位红斑、用药部位瘙痒、用药部位水肿、乏力、无力。
(2)偶见:接触性皮炎。
(3)罕见:跌倒。
9、检查:
常见:体重降低。
10、传染和感染:
常见:尿路感染。
药品禁忌:
1、知对利斯的明/卡巴拉汀以及其它氨基甲酸衍生物或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2、使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后出现提示为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用药部位反应的患者禁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未对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进行专门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利斯的明/卡巴拉汀主要通过酯酶的水解作用进行代谢,通过主要细胞色素酶P450同工酶代谢很少。因此预计不会与通过这些酶代谢的药物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因预期药物相互作用而不建议联合使用的药物:
1、甲氧氯普胺:鉴于可能出现的锥体外系相加效应,不建议联合使用甲氧氯普胺和利斯的明/卡巴拉汀。作用于胆碱能系统的药物鉴于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的药效动力学效应,利斯的明/卡巴拉汀不应与其它拟胆碱药物联合应用,因为可能有相加效应。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还可能干扰抗胆碱药物的活性(例如:奥昔布宁、托特罗定)。
2、琥珀酰胆碱型肌松剂:作为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期间,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以增强琥珀酰胆碱型肌松剂的作用。需考虑的已观察到的相互作用。
3、β-阻断剂:已在多种阻断剂(包括阿替洛尔)和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的联合用药中报告了相加效应导致的心动过缓(可导致晕厥)。预计心脏选择性β-阻断剂的风险最大,但在使用其他β-阻断剂的患者中也有过此类报告。
4、与尼古丁的相互作用: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在阿尔茨海默病患者(n=75名吸烟者、549名非吸烟者)中,剂量最高为12mg/天的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胶囊口服给药后,使用尼古丁可使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口服清除率增加23%。
5、与常见合用药物的相互作用: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研究表明,未发现利斯的明/卡巴拉汀与地高辛、华法林、安定或氟西汀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给药并不影响华法林诱导的凝血酶原时间增加。地高辛和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合用后,未发现对心脏传导产生不良影响。利斯的明/卡巴拉汀与常用处方药物合用时并没有改变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的药物动力学或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不良事件增加,如抑酸药、止吐药、降糖药、中枢性降压药、钙离子拮抗剂、肌肉收缩药、抗心绞痛药物、非甾体抗炎药、雌激素、止痛药、苯二氮卓类药物和抗组胺药。
注意事项:
1、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导致的药物过量: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误用和用药错误可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部分患者需要住院治疗,但很少导致死亡。大多数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的病例与在应用新贴剂时未去除原有贴剂,以及在同一时间应用多块贴剂有关。应指导患者及其护理者根据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重要用药指导用药。
2、胃肠道异常: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通常随剂量增加而增加,尤其是在剂量发生变化时。如果停止治疗超过3天,应重新开始应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4.6mg/24小时治疗。开始用药和/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腹泻。这些不良反应更常见于女性。减量用药可缓解症状。其他情况可停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如果患者因长时间呕吐或腹泻出现脱水体征或症状,应及时给予治疗。可给予静脉输液,并且减量或停药。脱水可导致严重后果。
3、体重下降: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在应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包括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时可能会出现体重下降。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体重。
4、心动过缓:利斯的明可能会引起心动过缓,这是发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一种风险因素。主要发生于存在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存在尖端扭转性室速发生高风险的患者建议谨慎使用: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近期心肌梗死、心律失常、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易感、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可引起QT 间期延长和/或尖端扭转性室速药物的患者。
5、其他胆碱能活性增加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胆碱能药物一样,在使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时,对下列患者应慎重。
(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患者。
(2)活动性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其易感患者,因为胃酸分泌将会增多。
(3)尿路梗阻和癫痫的易感患者,因为拟胆碱药物可能会诱发或加重这些疾病。
(4)既往有哮喘或阻塞性肺疾病病史患者。
同其他拟胆碱药物一样,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导或加重椎体外系症状。在使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胶囊治疗的有认知功能障碍的帕金森患者中(该适应症尚未在中国获批),发现帕金森症状加剧,特别是震颤。这些不良事件同样可能发生在使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患者中。作为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期间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有可能增加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
6、用药部位和皮肤反应: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皮肤用药部位可能出现不良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反应。这些反应自身并非对药物过敏的表现。但是,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可导致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如果用药部位皮肤反应面积超过贴剂大小,或存在局部反应加重的迹象(如红斑、水肿、丘疹、水疱等增加)、或者在去除贴剂后48小时症状无明显改善,则应怀疑是否有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
如果患者应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治疗时,出现提示为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用药部位反应,但如果患者仍需要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时,可在过敏试验阴性及严密医学监测的前提下转换为口服艾斯能®胶囊。存在这种可能:一些暴露于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而对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过敏的患者可能不能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的任何剂型。
已有上市后个例报告称患者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后出现弥散性皮肤过敏反应(与用药途径(口服、经皮)无关)。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应对患者及护理者进行相应指导。
7、特殊人群:
(1)体重低于50kg的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反应,同时更可能由于不良反应而停药。应谨慎调整剂量,并监测这类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度恶心或呕吐);如果出现此类不良反应,则应考虑减量。
(2)肝脏功能损害: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显著肝脏功能损害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事件。应该于密切随访条件下,按照患者个体耐受性进行推荐剂量递增。尚未进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这些患者进行贴剂剂量递增时应特别谨慎。
8、驾驶和机器操作:阿尔茨海默病可能会逐渐导致患者的驾驶能力和机器操作能力损伤。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发头晕和嗜睡,主要是在开始治疗和增加剂量时。因此,对于接受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的痴呆患者,治疗医师应常规评估其持续驾驶和操作复杂机器的能力。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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