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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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药品名称拼音: Yi’an Biqin Lifu Yiyan药品概述: ...
养生
药品名称: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
药品名称拼音: Yi’an Biqin Lifu Yiyan
药品概述: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西药名。常用剂型为片剂。为抗结核药。用于成人各类结核病。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结核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9.79元-114.6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盐酸乙胺丁醇。
性状: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橙红色或暗红色。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橙红色或暗红色。
适应状:
本品用于成人各类结核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
口服。
1、本品应用于初治涂阳、复治涂阳患者(链霉素另加)或重症涂阴患者强化治疗期,每二日用药一次,共2个月,用药30次。成人,体重50kg以上的患者每次空腹顿服本品5片,体重不足50kg的患者根据医嘱酌减。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顿服。请按说明书或遵医嘱使用本品,治疗全过程不能中断用药或擅自改变治疗方案。如发生不良反应,须听从医嘱处理。
2、本品应用于供初治涂阳、复治涂阳患者或重症涂阴患者强化治疗期用,即疗程的起初2个月。据WHO建议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该阶段之后需要进行维持期治疗。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
1、口服。体重30-37kg的患者每日2片,体重38-54kg的患者每日3片,体重55-70kg的患者每日4片,体重71kg以上的患者每日5片,饭前1小时顿服。本品不适用于体重30kg以下的患者。
2、本品应用于抗结核短程疗法的强化治疗阶段,即疗程的起初2个月。根据WHO建议,该阶段之后用利福平和异烟肼继续治疗至少4个月。
3、如果使用本品初期强化治疗被中断,原因包括患者不愿服药或出现禁忌,继续治疗,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盐酸乙胺丁醇必须单独服用,因为利福平需要以较低的剂量再次服用。或遵医嘱。
规格: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每片含利福平0.12g,异烟肼0.12g,吡嗪酰胺0.4g,盐酸乙胺丁醇0.25g。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每片含利福平0.15g,异烟肼0.075g,吡嗪酰胺0.4g,盐酸乙胺丁醇0.275g。
储藏方法:
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避光并不超过20℃)。
有效期:
执行标准: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1352014。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副作用):
据文献报道如下:
1、出现频率:常见不良反应:>1/100,不常见不良反应:≥1/1,000和≤1/100,罕见不良反应:≥1/10,000和≤1/1,000,极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2、利福平连续和间歇治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
(1)血液和淋巴系统失调:罕见: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少数情况下,间歇治疗比连续治疗更容易出现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症状。有报道表明,如果在出现紫癜以后继续服用利福平,会出现脑出血并发生死亡。溶血和溶血性贫血。
(2)内分泌失调:罕见:月经紊乱(极少数情况出现闭经);引发艾迪生症患者出现危象。精神失常精神错乱。
(3)神经系统失调:常见:疲劳、困倦、头痛、轻度头痛、眩晕。罕见:共济失调,肌无力。
(4)眼部异常:常见:眼红,并可造成隐形眼镜永久变色。罕见:视力障碍。严重症状,例如渗出性的结膜炎。
(5)胃肠道异常:常见:厌食、恶心、腹痛和胃胀。罕见:呕吐、腹泻、糜烂性胃炎及假膜性结肠炎。
(6)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常见:脸红、瘙痒、皮疹、荨麻疹。罕见:严重的全身过敏反应,如:剥脱性皮炎、Lyell’s综合症、类天疱疮。
(7)肝胆异常:常见:无症状的肝药酶增高。罕见:肝炎、黄疸、诱导性卟啉病。
(8)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罕见:血尿素氮、尿酸含量增高,急性肾衰引起血红蛋白尿、血尿及慢性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小管坏死。
(9)一般不良状况:常见:体液及分泌物如尿液、唾液、泪液、粪便、痰液及汗液可呈橘红色。罕见:虚脱,休克,水肿。
3、利福平间歇疗法或停药后恢复治疗的不良反应:当患者使用利福平时,不是按每天的常规用药或暂时中断给药后的恢复治疗,常见“流感样综合症”发生,可能由于免疫病理反应引起的。表现为发热、震颤、头痛、头晕和肌肉疼痛等。偶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紫癜、呼吸困难、哮喘、溶血性贫血、休克和急性肾衰。当利福平暂时停药恢复治疗或利福平给予每周一次剂量(≥25mg/kg)时,这种严重的综合症可能突然发生,而不出现在进行性的“流感样综合症”中。
4、异烟肼的不良反应:
(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罕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贫血(血溶性贫血,缺铁性贫血)。非常罕见:粒细胞缺乏。
(2)内分泌异常:罕见:干扰个别激素的肝脏代谢、导致月经紊乱、男性乳房发育、库兴氏综合症、难以控制的糖尿病、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
(3)精神异常:罕见:精神失常、过度兴奋、欣快、失眠。
(4)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周围神经炎(常见于剂量大、营养不良、酗酒、慢乙酰化和糖尿病患者)表现为手脚麻木、针刺感。罕见:视觉神经损害、抽搐、头晕、头痛、病毒性脑炎、大剂量可提高癫痫病患者癫痫发作的频率。
(5)胃肠道异常: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
(6)肝胆异常:常见:肝功能障碍(通常血清转氨酶水平轻度或一过性增高),常见的前驱症状是食欲不佳、恶心、呕吐、疲劳、抑郁和虚弱。罕见:肝炎、重度肝炎。
(7)一般不良状况常见:过敏、药疹、发热。罕见:过敏、口干、烧心、尿频、风湿、全身性红斑狼疮症、糙皮病、血管炎、淋巴结病变、痤疮。
5、吡嗪酰胺的不良反应:
(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缺铁性贫血、凝血障碍、脾肿大。
(2)胃肠道异常:常见:恶心、呕吐、厌食、腹痛。
(3)肝胆异常:常见:早期治疗过程中血清转氨酶中度或一过性增高,卟啉病。罕见:与剂量有关的严重肝中毒、肝肿大、黄疸。
(4)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常见:高尿酸血症(通常无症状),痛风。罕见:慢性间质性肾炎,尿潴留。
(5)一般不良状况:常见:过敏、轻度关节痛、肌肉痛。罕见:过敏、皮疹、光过敏、荨麻疹、瘙痒、发热、痤疮。
6、乙胺丁醇的不良反应:
(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
(2)精神异常:不常见:幻觉。
(3)神经系统异常:不常见:头晕、定向障碍、意识错乱、头痛、不适。罕见:外周神经炎(手脚麻木、刺痛、灼痛、虚弱)。
(4)眼部异常:罕见:剂量依赖性眼球后视神经炎(视物模糊、眼痛、红绿色盲、失明)。
(5)胃肠道异常:不常见: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厌食。
(6)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不常见:瘙痒、荨麻疹、皮疹。
(7)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不常见:血尿酸增高,引起痛风急性发作(寒战、关节疼痛、肿胀,尤其是大拇指,踝关节和膝盖)。
(8)一般不良状况:罕见:超敏反应(皮疹、发热、关节疼痛)、过敏反应。
药品禁忌:
1、对利福平、吡嗪酰胺、异烟肼、盐酸乙胺丁醇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正常者、胆道梗阻者、3个月以内孕妇、痛风患者、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糖尿病有眼底病变者、卟啉症禁用。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4、禁忌与伏立康唑和蛋白酶抑制剂联合使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其它药物对本品的影响:抗酸药能降低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的生物利用度。为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本品应当在服用抗酸药前至少1小时服用。皮质激素能够通过促进异烟肼的代谢和/或增加肾清除率降低其血药浓度。
2、本品对其它药物的影响:
(1)利福平有很强的细胞色素P450系统(CYP450)的诱导作用,细胞色素P450系统主要由CYP3A和CYP2C两个亚族构成,占细胞色素P450系统同工酶的80%。联合用药时,利福平能加速联合应用药物的代谢,这些同时服用的药物部分或全部通过这两种同工酶代谢。而且利福平还能诱导尿苷-5'-二磷酸-葡萄糖醛酸苷转移酶(它是药物代谢的另一种酶),这将导致同时应用的其它药物的血药浓度低于治疗剂量的血药浓度,使不良反应增加或疗效降低。异烟肼能抑制这些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
(2)而且,利福平和异烟肼可以影响一些药物产生拮抗作用,如:苯妥英、华法林和茶碱。其净效应不可预测并且可能随时间变化。
(3)主要通过肝脏代谢消除的药物,如果能够监测其血药浓度或不良反应,并且能够适当调整其给药剂量,仍可以和本品合用。服用本品期间及在停止治疗2-3周后应该定期检查。
(4)利福平的作用在酶诱导下,十天内达到峰值,并于停药的两周以后逐渐降低,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果增加了其他药物使用剂量,停用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3、利福平的相互作用:
(1)严禁本品与下列药品同时使用:伏立康唑和蛋白酶抑制剂,但利托那韦在剂量充足或600mg每日两次剂量时除外。
(2)本品不宜与下列药品同时使用:奈韦拉平,辛伐他汀,口服避孕药和利托那韦(当低剂量用药时,血药浓度会明显降低)。
(3)本品与下列药品同时使用时,需要对一些特定参数进行监测或者进行临床监测,如:钙离子拮抗剂,Ia型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达舒平),口服抗凝血药,吡咯抗真菌药(伏立康唑除外),丁螺环酮,卡维地洛(由于其在心肌能不全和对该症状时的低治疗窗),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他克莫司,西罗莫司),氯氮平,皮质类固醇,孕三烯酮,雌激素和结合孕激素替代治疗,氟哌啶醇,甲状腺激素,美沙酮,吗啡,依法韦仑,普罗帕酮,特比萘芬,硫加宾,齐多夫定,唑吡坦,扎来普隆,卡马西平,苯妥英,茶碱,地西泮,洋地黄,氨苯砜,阿托伐醌,瑞格列奈和磺酰脲类口服糖尿病药,β受体拮抗剂(如经肝代谢的美托洛尔,普萘洛尔),氯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三环抗抑郁药,对氨基水杨酸,西米替丁,美西律,奈韦拉平,氟伐地汀,罗非考昔,咪达普利,托普西龙。
4、异烟肼的相互作用:本品与下列药品同时使用时,需要对一些特定参数进行监测或者进行临床监测,如:麻醉剂,糖皮质激素,酮康唑,苯妥英,吡嗪酰胺,司他夫定,卡马西平,地西泮,乙琥胺,茶碱。
5、吡嗪酰胺的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下列药品同时使用时,需要对一些特定参数进行监测或者进行临床监测,如:丙磺舒,苯磺唑酮。
(2)利福平能够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应使用非激素途径避孕。同时使用抗生素可能使口服伤寒疫苗失活。
(3)应避免食用富含酪氨酸和组氨酸的食物。异烟肼可能会抑制单胺氧化酶和双胺氧化酶。食用含酪氨酸(如奶酪,红酒)或者含组氨酸(如金枪鱼)的食物可能会引起头疼、心悸、潮红等症状。
(4)在胆囊放射检查中,利福平可能会延迟胆汁的分泌。
(5)在使用利福平期间,不能使用微生物方法来测定叶酸和氰钴酸(维生素B12)的血药浓度,因为利福平会和胆红素和BSP竞争。为了避免假阳性反应,在服用利福平前的早晨应该进行BSP测试。
注意事项:
1、注意事项:
(1)本品用药注意事项和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各药品使用中的注意事项相同。
(2)建议患者应不间断治疗。
(3)损害肝功能,营养不良,酗酒。
(4)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主要在肝脏代谢,故在服用过程中通常会发生转氨酶升高,高于正常范围的上限(ULN)。在刚开始治疗的前几周可能会出现肝功能紊乱,但无需中断治疗,在治疗的第三个月会自然恢复到正常范围。
(5)使用利福平时,虽然常出现轻度转氨酶升高,但黄疸或肝炎却极少见。在同时服用异烟肼和利福平的患者中,碱性磷酸酶升高主要是利福平引起,而转氨酶升高则可能由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分别引起的,或者是三者联合作用而引起的。
(6)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在治疗时应当慎用,并严格进行药物监护。在这些患者中应当进行仔细的肝功能监测,尤其是出现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ALAT)和血清谷草转氨酶(SGOT/ASAT)时,治疗前和治疗中每一周或每两周进行肝功能监测。如果出现肝细胞损害的症状应立即停药。
(7)胆红素和/或转氨酶中度升高不必停止治疗;但在对肝功能反复测试之后,应当对胆红素和/或转氨酶的变化趋势并与患者的临床身体状况联系起来做出判断。
(8)当患者出现黄疸或转氨酶超过其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时,建议停止使用异烟肼。为了便于这种临床情况的治疗,应更换复合型药物的本品,而使用单一成份的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或乙胺丁醇。
(9)如果肝功能未能恢复正常或转氨酶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应当停用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为了有利于治疗,应将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本品更换为单一成份药物制剂。
(10)在使用异烟肼时,对有慢性肝疾病的患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异烟肼可以导致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肝炎,这一情况可能在使用其治疗后的数月内发生。虽然由于使用异烟肼所导致的肝细胞毒性反应在20岁左右的患者中罕见,但其发生频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在50岁以上的患者中发生几率达到3%。严密的肝功能监测会使肝细胞毒性反应的发病率降低。
(11)应该监测患者和肝炎发生有关的前兆症状,如:疲劳、虚弱、不适、厌食、恶心、呕吐。一旦这些症状出现,或发现肝损害,应立即停止药物治疗。若继续应用本品治疗则可能加重肝损害程度。
(12)慢性肝疾病患者同慢性酒精中毒和营养不良的患者一样,在使用本品治疗结核时应尽可能的减少本品对肝脏的损害。如果抗结核治疗是必需的,那么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的剂量应该调整,而本品不适用于此类患者。
(13)由于服用高剂量的异烟肼能使营养不良或老年患者维生素B6生成不足,故补充维生素B6可能是必要的。
2、损害肾功能: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消除缓慢,使体内药物浓度升高,不良反应增加,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60ml/min)应慎用本品。
3、痛风:有痛风病史的患者在应用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时应慎用。服用期间定期检查血尿酸。当患者有痛风性关节炎时应停药。
4、血液病:当延长治疗时程,以及治疗有肝功能紊乱的患者时,应该做全血细胞检查。一旦出现紫癜或血小板减少时应立即停用利福平。吡嗪酰胺可能会影响凝血时间或血管完整性,应告知有咳血症状的患者。
5、糖尿病:已有报道,糖尿病患者服用异烟肼,将增加控制糖尿病病情的难度。
6、癫痫:由于异烟肼和乙胺丁醇有神经毒性作用,故在治疗有惊厥病史患者时,应严密观察。
7、神经病:有外周或视神经炎的患者应慎用。当患者有酗酒史时,应定期做神经系统方面的检查。补充维生素B6能延缓或降低异烟肼对患者神经系统的损害,尤其是年老和营养不良的患者。维生素B6的剂量应在执业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8、避孕:在应用利福平治疗的过程中,应采用另外的非激素法避孕。
9、酒精: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患者应戒酒。
10、实验室检查: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定期做全血细胞计数检查、肝功能检查(SGPT/ALAT,SGOT/ASAT)、肾功能检查和尿酸监测等。在应用乙胺丁醇治疗时,建议做视力检查。
11、合并用药:利福平是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有效诱导剂,可促进合并用药的药物代谢,使血药浓度降低,药效减弱。如果有能力监测药物在肝脏代谢并进行剂量调整,该药仍可以与利福平合用。
12、本品不适合与下列药物合用:奈韦拉平、辛伐他汀、口服避孕药和利托那韦(当低剂量用药时,血药浓度会明显降低)。
13、本品会轻度影响服药者的驾驶能力和使用机器的能力。乙胺丁醇引起的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眩晕、不适和视觉障碍等不良反应可能影响服药者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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