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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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药品名称拼音: Yiyanjing Lifuping Biqin...
养生
药品名称: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药品名称拼音: Yiyanjing Lifuping Biqinxian’an
药品概述: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西药名。常用剂型为片剂。为抗结核病类药物。用于结核病的短程化疗时加强期的使用。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结核病类药物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5.40元-49.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
性状:
本品一般为片剂。
适应状:
本品用于结核病的短程化疗时加强期的使用。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
1、口服:餐前1-2h顿服。
2、头2个月加强治疗:体重50kg或以上的患者,5片/d;体重40-49kg的患者,4片/d;体重30-39kg的患者,3片/d。
3、加强治疗后,应至少继续使用4个月的利福平和异烟肼。
规格:
片剂:每片含利福平120mg、异烟肼80mg、吡嗪酰胺250mg。
储藏方法:
密封保存。
有效期:
不良反应(副作用):
主要为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肝、肾功能损害和血小板及白细胞减少、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流感样综合征、月经不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惊厥,增加癫痫发作的次数。
药品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痛风患者,孕妇,哺乳妇女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异烟肼:
1、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3、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血药浓度。动物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但在人类中虽未证实,孕妇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异烟肼与其他药物联合时对胎儿的作用尚未阐明。此外,在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2)异烟肼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使用。
8、老年用药: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利福平: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虽尚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3个月以下孕妇慎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
12、儿童用药: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儿慎用。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14、药物过量:
(1)逾量的表现:精神迟钝;眼周或面部水肿;全身瘙痒;红人综合征(皮肤粘膜及巩膜呈红色或橙色)。有原发肝病,酗酒者或同服其他肝毒性药物者可能引起死亡。
(2)处理:①停药。②洗胃,因患者往往出现恶心、呕吐,不宜再催吐;洗胃后给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胃肠道内残余的利福平;有严重恶心呕吐者给予镇吐药。③静脉输液并给予利尿剂,促进药物的排泄。④对症和支持疗法。
吡嗪酰胺: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结核病患者可先用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9个月,如对上述药物中任一种耐药而对本品可能敏感者可考虑采用本品。本品属FDA妊娠用药C类。
7、儿童用药:本品具较大毒性,儿童不宜应用。必须应用时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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