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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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阿替普酶药品名称拼音: Atipumei药品概述: 阿替普酶,西药名。常用剂型为注射剂。...
养生
药品名称: 阿替普酶
药品名称拼音: Atipumei
药品概述:
阿替普酶,西药名。常用剂型为注射剂。为溶栓药。用于急性心肌梗死、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溶栓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2362.91元-6560.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替普酶。
性状:
注射用阿替普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粉末,无嗅。
适应状: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心肌梗死、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阿替普酶:
应在症状发生后尽快给药。按以下指导剂量给药:
1、无菌条件下将一小瓶爱通立干粉(10、20或50mg)按照说明书所示用注射用水溶解为1mg/ml或2mg/ml的浓度。使用爱通立20毫克或50毫克包装中的移液套管完成上述溶解操作。如果是爱通立10毫克,则使用注射器。配制好的溶液应通过静脉给药。配制的溶液可用灭菌生理盐水(0.9%)进一步稀释至0.2mg/ml的最小浓度。但是不能继续使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用碳水化合物注射液如葡萄糖对配制的溶液作进一步稀释。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既不能用于同一输液瓶也不能应用同一输液管道(肝素亦不可以)。有关制备和处置的更多实践指导见说明书。
2、本品已被证实可降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30天死亡率。血流不稳定的急性大面积肺栓塞可能的情况下应借助客观手段明确诊断,如肺血管造影或非侵入性手段如肺扫描等。尚无证据显示对与肺栓塞相关的死亡率和晚期发病率有积极作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必须预先经过恰当的影像学检查排除颅内出血之后,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症状发生后的3小时内进行治疗。
规格:
注射用阿替普酶:
1、20mg/支,20mg包装盒内有一个含20mg活性成份(干粉总重933mg)的小瓶及一个内装20ml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2、50mg/支,50mg包装盒内有一个含50mg活性成份(干粉总重2333mg)的小瓶及一个内装50ml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储藏方法:
1、保存于原始包装中。
2、避光,低于25℃贮存。
3、溶液配制后,推荐立即使用。
4、已经证实配制好的溶液能够在2-8℃保持稳定24小时,勿冷冻。
5、请存放于儿童伸手不及处。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注射用阿替普酶: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19990020。
不良反应(副作用):
1、血液系统:
出血最常见。与溶栓治疗相关的出血类型有胃肠道、泌尿生殖道、腹膜后或颅内的出血,浅层的或表面的出血主要出现在侵入性操作的部位(例如静脉切口,动脉穿刺,近期做了外科手术的部位)。另外,有出现硬膜外血肿和筋膜下血肿的报道。全身性纤维蛋白溶解比用链激酶时要少见,但出血的发生率相似。
2、心血管系统:
(1)心律失常使用本品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时血管再通期间可出现再灌注性心律失常,如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心动过缓或室性早搏等。这些反应通常为良性,通过标准的抗心律失常治疗可以控制,但有可能引起再次心肌梗死和梗死面积扩大。心律失常的发生率和静脉滴注链激酶时相似。
(2)血管再闭塞血管开通后,需继续用肝素抗凝,否则可能再次形成血栓,造成血管再闭塞。有报道用本品进行溶栓治疗后发生了胆固醇结晶栓塞。
3、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颅内出血、癫痫发作。
4、泌尿生殖系统:有报道用药后立即出现肾血管肌脂瘤引起的腹膜后出血。
5、骨骼或肌肉系统:可出现膝部出血性滑膜囊炎。
6、其他过敏反应。
药品禁忌:
1、出血性疾病(如近期内有严重内出血、脑出血或2个月内曾进行过颅脑手术者、10天内发生严重创伤或做过大手术者、严重的未能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产后14天内的妇女、细菌性心内膜炎和急性胰腺炎)患者。
2、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形或动脉瘤患者。
3、已知为出血体质(包括正在使用华法林、脑卒中前48h内使用过肝素、血小板计数小于100×109/L)患者。
4、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可能伴有蛛网膜下腔出血或癫痫发作者。
药物相互作用:
在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中,本品与常用药物的相互作用的正规研究尚未开展。
1、在应用本品治疗前、治疗同时或治疗后24小时内使用香豆素类衍生物、口服抗凝剂,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和其它抑制凝血的药物可增加出血危险(参见【禁忌】)。
2、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能增加过敏样反应的危险。在出现如此反应的患者中,有大部分患者正在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治疗。
3、合并GPIIb/IIIa拮抗剂的治疗可增加出血的危险。
4、配制的溶液可用灭菌的注射用生理盐水(0.9%)稀释至0.2mg/ml的最小浓度。但是不能继续使用注射用水或用碳水化合物注射液如葡萄糖对配制的溶液作进一步稀释,因为可导致溶液混浊。
5、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既不能用于同一输液瓶也不能应用同一输液管道(肝素亦不可以)。若配制最终浓度为1毫克/毫升的溶液,全部溶剂需被转入含干粉的小瓶中。本品20毫克和50毫克两种规格中配以移液管以完成上述操作。若是10毫克的规格,应使用注射器。若配制最终浓度为2mg/ml的溶液,仅需使用半量的溶剂。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使用注射器将所需的溶剂量移入含爱通立干粉的小瓶。
注意事项:
1、必须有足够的监测手段才能进行溶栓/纤维蛋白溶解治疗。只有经过适当培训且有溶栓治疗经验的医生才能使用本品,并且需有适当的设备来监测使用情况。建议在备有标准复苏装置和药物的地点使用爱通立进行治疗。
2、老年患者颅内出血的危险增加,因此,对老年患者应仔细权衡使用本品的风险及收益。到目前为此,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经验还很有限。如同其他所有溶栓剂,应该慎重权衡预期治疗收益和可能出现的危险,特别是对于以下患者:较小的近期损伤,如活组织检查、主要血管的穿刺、肌肉注射及复苏时采用的心脏按压;在【禁忌】中未曾提及的出血倾向;避免使用硬质导管。
3、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时的补充注意事项:本品的用量不应超过100毫克,否则颅内出血的发生率可能增高。应确保本品的剂量遵从【配伍禁忌】。
4、在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爱通立的经验还很有限。本品禁忌用于治疗儿童和青少年中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
5、本品重复用药的经验有限,使用本品一般不引起过敏反应。如发生过敏样反应,应停止滴注本品并给予相应的治疗。
6、应该慎重权衡预期治疗收益和可能出现的危险,特别是对于收缩压高于160毫米汞柱的患者。合并GPIIb/IIIa拮抗剂的治疗可增加出血的危险。
7、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时的补充注意事项:特别注意只有神经专科已经过培训的且有经验的医师才能进行相应治疗。与治疗其他适应症相比,本品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时颅内出血的风险明显增加,因为出血主要发生在梗塞部位。需特别注意以下情况:所有【禁忌】中包括的事项以及所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情况微小的尚无症状的脑动脉瘤预先经阿司匹林治疗的患者可能有更大的脑出血的风险,尤其是在症状发生后没有及时给予本品治疗的。在这种情况下,本品的用量不得超过0.9毫克/公斤体重(最大剂量90毫克)。如果症状发生已超过3小时,则患者不得再用本品治疗,因为会有不良的收益/风险比值,主要基于以下情况:随着时间推移,预期的阳性治疗效果会下降患者死亡率增加,尤其是预先经阿司匹林治疗的症状性出血的风险增加临床经验证明应当在治疗过程中进行血压监测且需延长至24小时。如果收缩压超过1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高于105毫米汞柱,建议进行静脉内抗高血压治疗。在有卒中史或其糖尿病未得到控制的患者,本品治疗的获益降低,但是这些患者仍然可以从治疗中受益。对于非常轻度的脑卒中患者,治疗风险超过收益。对于非常严重的脑卒中患者,其脑出血风险和死亡率均增高,不得使用本品治疗。
8、广泛性梗塞的患者其预后不良的风险很高,包括可能出现严重出血和死亡。对这些患者,应仔细权衡收益,风险比。随着患者年龄、脑卒中严重性和血糖水平的增高,其预后良好的可能性下降而发生严重功能缺陷,死亡或脑出血的可能性增加,与治疗本身无关。年龄80岁以上,严重脑卒中(经临床诊断或影像学诊断)及血糖基础值小于50mg/dl或大于400mg/dl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治疗。
9、其它特殊注意事项:缺血部位的再灌注可诱发梗塞区域的脑水肿。由于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增加,在本品溶栓后的24小时内不得使用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治疗。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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