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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轮状病毒疫苗药品名称拼音: Lunzhuangbingdu Yimiao药品概述: 轮状...
养生
药品名称: 轮状病毒疫苗
药品名称拼音: Lunzhuangbingdu Yimiao
药品概述:
轮状病毒疫苗,包括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西药名。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用于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用于预防血清型G1,G2,G3,G4,G9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疫苗类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149.00元-307.00元
药品成分: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主要成分为轮状活病毒LLR弱毒株。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为包含5种人-牛轮状病毒重配株的口服五价减毒活疫苗,以Vero细胞培养获得。
性状: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为粉红色液体。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为淡黄色至略带粉红的淡黄色,澄清液体。
适应状:
1、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对A群轮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2、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本品用于预防血清型G1,G2,G3,G4,G9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目前国内注册临床试验尚未观察到足够的G2,G3,G4血清型轮状病毒胃肠炎病例,在中国健康婴儿中对上述型别的保护作用尚待进一步观察。
用法用量: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开启瓶盖,用吸管吸取本疫苗,直接喂于婴幼儿。用量为每人一次口服3ml。每年应服一次。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
1、本品仅限口服,不能用于注射。
2、本品的全程免疫共3剂:6-12周龄时开始口服第1剂,每剂接种间隔4-10周;第3剂接种不应晚于32周龄。
规格: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每瓶3ml。每1次人用剂量为3ml。每1ml疫苗所含轮状病毒LLR弱毒株活病毒量应不低于5.5lg CCID50。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
每支2ml,每1次人用剂量2ml;所含5种人-牛轮状病毒重配株效价不低于如下限值:G1:2.2x106感染单位;G2:2.8x106感染单位;G3:2.2x106感染单位;G4:2.0x106感染单位;P1A[8]:2.3x106感染单位。
储藏方法: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2002年增补本。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S20160009。
不良反应(副作用):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过性轻度呕吐、腹泻,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动消失。
(2)在口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的发热反应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1)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2)持续呕吐、腹泻超过3天及腹泻次数超过5次/天以上。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皮疹,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按照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的分类描述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十分常见(多10%),常见(1%-10%,含1%),偶见(0.1%-1%,含0.1%),罕见(0.01%-0.1%,含0.01%),十分罕见(<0.01%)。
1、国外临床试验
本品的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对71,725名婴儿进行了评估,其中36,165名婴儿接种疫苗,35,560名婴儿接种安慰剂。
从11,711名婴儿(其中6,138名接种疫苗)中收集了详细的安全性资料,包括来自注册试验006研究一个亚组和参与007等研究的婴儿受试者。在每剂接种后第1周内由父母法定监护人使用疫苗接种报告卡(VRC)每天记录婴幼儿的体温和任何腹泻及呕吐的发生情况,并且在每一剂接种后42天内用VRC记录其他不良事件。在接种本品任何一剂42天之内观察到的全身不良反应如下:
(1)十分常见:发热、腹泻、呕吐、易激惹。
(2)常见:胃肠炎、肠胃胀气、食物反流、哭闹。
(3)偶见:上呼吸道感染、鼻溢、便秘、上腹痛、食欲下降、咳嗽、鼻咽炎、皮疹、躁动、婴儿腹绞痛、失眠、流感、病毒感染、鼻塞、中耳炎、胃肠道疾病、腹痛、便血、湿疹、激越、疲劳、肠炎、嗜睡、尿布性皮炎、粪便异常、胃部不适、稀便、排便频率增加、病毒性胃肠炎、呼吸道感染、乏力、脱水。
这些不良反应在疫苗组的发生率低于安慰剂组的发生率。在本品Ⅲ期临床试验的受试者中,任何一剂接种后42天之内未观察到发生频率≥0.1%的疫苗相关严重不良事件。
2、国内临床试验
在中国开展的Ⅲ期临床试验共入组4,040名6-12周龄健康婴儿,按照1:1比例随机接种疫苗或安慰剂。试验中在每剂接种后30天内收集体温升高、腹泻和呕吐等征集性不良事件以及所有其他不良事件(在毎一剂接种14天内由父母/法定监护人使用VRC记录婴儿的体温、任何腹泻和/或呕吐发生情况以及所有其他不良事件,每一剂接种后第15天至第30天内岀现的所有不良事件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话或电子信函收集)。此外,整个研究期间收集所有严重不良事件、死亡和肠套叠病例。在接种任何一剂疫苗后30天内,观察到的全身不良反应如下:
(1)十分常见:发热。
(2)常见:腹泻、呕吐、鼻咽炎。
(3)偶见:咳嗽、胃肠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
这些不良反应在疫苗组的发生率低于安慰剂组的发生率。接种疫苗的受试者中未出现疫苗相关严重不良事件。
3、国外上市后监测
本品上市后在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VAERS)中发现以下不良事件的报告。向 VAERS报告接种后发生的不良事件基于自愿,无法估计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或确认与疫苗暴露间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使用中,接种疫苗后出现以下不良事件的报告:
(1)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
(2)胃肠道疾病:肠套叠、便血、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疾病(SCID)患儿发生伴随疫苗株粪便排毒的胃肠炎。
(3)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荨麻疹、血管性水肿。
(4)感染和传染性疾病:川崎病、疫苗株从疫苗受种者传播至未接种疫苗的接触者。
药品禁忌: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份,包括辅料和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
1、超敏反应:对于本品任何成分出现超敏反应者。接种一剂本品后出现疑似过敏症状的婴儿,不应继续接种剩余剂次。
2、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疾病:禁止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疾病(SCID)患儿接种本品。上市后出现接种疫苗的婴儿发生胃肠炎的报告,包括严重腹泻及疫苗株排毒时间延长的情况,这些病例随后均被诊断患有SCID。
3、肠套叠既往史:禁止具有肠套叠既往史婴儿接种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1、免疫抑制治疗,包括放射治疗、抗代谢药物、烷化剂、细胞毒性药物及糖皮质激素(大于生理剂量),可能降低受种者对本品的免疫应答。
2、疫苗的同时接种:在中国进行的Ⅲ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本品与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tOPV)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DTaP)同时接种时,所有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在疫苗组与安慰剂组间无显著性差异。同时接种本品未显著影响人体对tOPV和DTaP的免疫原性。
注意事项: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本疫苗为口服疫苗,严禁注射。
2、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过敏体质者。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在30分钟内用完。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偶有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服用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三个月以上服用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急慢性胃肠道疾患者应暂缓接种。
8、本品为弱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本品与其他疫苗的使用间隔至少一个月。
10、请勿用热水送服,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
1、重要注意事项:
(1)过敏反应:必须具备适当的医疗救治和观察条件,以处置接种本品后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
(2)免疫缺陷人群:
临床试验尚未获得以下潜在免疫缺陷的婴儿服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保护效力相关数据:
①患血液恶液质、白血病、任何类型淋巴瘤或其他影响骨髓或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的婴儿。
②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婴儿(包括大剂量全身应用皮质类固醇)。对于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或吸入类固醇的婴儿,可以接种本品。
③原发和获得性免疫缺陷婴儿,包括HⅣ/AIDS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的其他临床表现、细胞免疫缺陷、低丙种球蛋白和异常丙种球蛋白血症患者。临床试验中尚无充分资料支持母亲患有HⅣ/AIDS感染,但HⅣ感染状态尚不确定的婴儿接种本品。
④42天内曾输血或血液制品,包括免疫球蛋白的婴儿。有报告显示疫苗株可从疫苗受种者传播至未接种疫苗的接触者。
(3)肠套叠:
曾在国外上市的人猴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观察到接种后增加肠套叠风险。
本品在美国上市后观察性研究发现,首剂接种后21天内观察到肠套叠病例的发生,病例集中出现在前7天。
本品全球上市后被动监测发现,接种疫苗与肠套叠发生存在时间上的相关性。
(4)胃肠道疾病:对于存在胃肠道功能紊乱史的婴儿,包括活动性急性胃肠道疾病、慢性腹泻和生长发育迟缓,以及先天性腹部异常和腹部手术史的婴儿,尚无相关的疫苗安全性或保护效力数据。因此需谨慎考虑对这些婴儿接种本品。
(5)排毒和传播:上市后可观察到本疫苗株从受种者传播至没有接种的接触者。本疫苗株传播的潜在风险应与感染及传播自然感染轮状病毒的风险进行权衡。应谨慎考虑是否对与以下免疫缺陷的人密切接触的婴幼儿接种本品:恶性疾病或免疫抑制患者;原发性免疫缺陷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6)发热性疾病:发热性疾病可能是延迟接种本疫苗的原因,除非医生认为暂停接种本品会造成更大的风险。
(7)接种不全的免疫程序:临床研究未对仅接种1剂或2剂本品提供的保护水平进行评估。
(8)疫苗效果局限性:本品可能无法保护所有疫苗受种者感染轮状病毒。
(9)暴露后预防:尚无关于暴露于自然感染轮状病毒后接种本品的临床数据。
2、使用方面注意事项:
(1)国外临床研究显示无论在接种本品之前或之后,对于饮食没有限制,包括母乳在内。
(2)如果因某种原因未能给予足够本品剂量(如疫苗被婴儿吐出),由于临床试验中未针对该情况进行过研究,不建议给予补充接种。应按照后续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接种。
(3)禁止将本品与其他疫苗或液体混合使用。禁止重配或稀释。
(4)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本品。
(5)从冰箱中取出本品后,应尽快使用。从冰箱中取出置于25℃或低于25℃的室温时,需在48小时内使用。超出该期限的产品,应按相关规定弃入生物废弃物容器中。
(6)如果在接种本品前发现其外观与本说明书的成分和性状描述不一致的变化(如发生颜色改变等),应避免接种。并按照本说明书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进行报告。
(7)本品接种操作说明见说明书。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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