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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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盐酸地美环素药品名称拼音: Yansuan Dimeihuansu药品概述: 盐酸地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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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盐酸地美环素
药品名称拼音: Yansuan Dimeihuansu
药品概述:
盐酸地美环素,西药名。常用剂型有片剂、胶囊剂。用于立克次体病、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等,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也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或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感染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暂无参考价格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地美环素。
性状:
本品为片剂或胶囊剂。
适应状:
本品用于立克次体病、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等,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也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或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成人:300mg,2次/日;或一次150mg,4次/日。治疗淋病,首剂600mg,继后每12h300mg,连用4d(共3g)。
2、>9岁儿童:6-12mg/(kg·d),2-4次分服。
规格:
片剂、胶囊剂:150mg;300mg。
储藏方法:
密封、避光,贮于30℃以下。
有效期:
不良反应(副作用):
1、有关本类药物引起过敏反应的报道极少,主要有斑疹、麻疹样疹、红斑疹、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瘙痒、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肺浸润和(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哮喘、过敏样紫频、生殖器和其他部位固定性药疹、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清病样发热反应、头痛,关节痛和斯-约综合征。还可能发生光敏反应。
2、在使用四环素类期间,NPN的排泄量和BUN的浓度均可能上升。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果接受四环素、地美环素、美他环素或土霉素的常用量,就可能引起进展性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过期或变质的本类药物会引起可逆性范可尼样综合征,出现恶心、呕吐、睡、烦渴、多尿、氨基酸尿、磷酸尿、蛋白尿、酸中毒和低钾血症。
3、本类药物具有肝毒性,组织学上可见到脂肪变性而无坏死或炎症,有时伴有胰腺炎。由于胰、肝和肾功能的不可逆恶化可能导致死亡。肝毒性多见于静脉给予盐酸四环素大剂量(>2g/d)的肾孟肾炎妊娠期妇女,但是,非妊娠期妇女口服大剂量也会发生。
4、长期使用四环素可致白细胞增多或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非典型淋巴细胞、粒细胞中毒性颗粒、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和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5、静脉使用本类药物常致血栓性静脉炎,经常使用一条途径更易发生。肌内注射本类药物每易产生局部疼痛,深部注射有可能避免。
6、使用本类药物治疗布鲁杆菌或螺旋体感染时偶然发生赫氏反应。据报道,使用本类药物或其他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治疗莱姆(Lyme)病时也会发生此种反应。表现有头痛、发热、寒战、肌肉痛、白细胞增多和皮肤病损加重,一般在治疗开始后12-24h发生。
7、其光敏反应较其他本类药物更常见。
8、可能发生可逆性肾源性糖尿病,表现有多尿,烦渴和无力。
9、由于本品引起肾功能受损的临床症状不明显,对长期服用本品者应监测血清肌酐。
药品禁忌:
1、<9岁的儿童禁用本品。
2、由于可能发生的肾毒性,患有心或肝疾病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凡是含有二价和三价阳离子(如铝、钙、铁、镁、锌)的药物与本类药物合用都会影响后者口服制剂的吸收。
2、口服、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本类药物可降低血浆凝血酶原活力,因而相应增强口服抗凝血药的作用,合用时,应减少抗凝血药用量,并严密监测药物浓度。
3、体外证实,本类药物可拮抗氨基糖苷类和青霉素类的杀菌活性。体内证实,静脉注射本类药物同时肌内注射青霉素亦有拮抗作用。口服本类药物同时注射青霉素或链霉素尚未发现明显减效作用。在使用两性霉素B治疗真菌病时加用本类药物可能产生协同作用。
4、白陶土和果胶均可影响本类药物从胃肠道吸收。
5、正在接受甲氧氟烷麻醉的患者,如在术前或术后使用了本类药物可导致致死性肾毒性。
6、本类药物合用碳酸锂时,可使已达稳态血药浓度的碳酸锂升高浓度,甚至导致锂中毒。
7、本类药物可抑制肠道菌群,使留体避孕药的肠肝循环受阻,影响避孕效果。据例报道,因合用二药导致怀孕。
8、有些本类药物的注射剂中加有抗坏血酸或枸橼酸作为稳定剂,因溶液偏酸,不宜与红霉素、氯霉素琥珀酸钠、卡那霉素、多黏菌素B、两性霉素B等配伍,也不可与氢化可的松、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等含金属阳离子的药物配伍。
注意事项:
1、本类药物的使用可导致包括真菌在内的二重感染。此时必须停用本类药物。
2、应采取直立位以充分的水送服本类药的片剂或胶囊,睡前或患有食管梗塞或缩窄的患者不应给予本类药物。
3、告知使用本类药物的患者不要暴露在阳光下,以免导致光敏反应。当发现红斑初起时即应停药。
4、妊娠期妇女或婴儿使用本类药物可导致胎儿或儿童的骨生长和骨骼发育受到阻碍,由于本类药物多集中沉积于处在发育中牙齿的牙质和珐琅质里,导致牙齿的珐琅质发育不全和持久性的黄灰或黄褐色变色。根据国内外近年的报道,8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应使用本类药物。
5、妊娠期妇女使用本类药物可导致胎儿中毒,原则上是禁用的。
6、本类药物可进入乳汁,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7、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类药物应调整用量;明显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必须慎用。
8、虚弱、糖尿病患者或正在使用皮质激素的患者使用本类药物最易发生二重感染(如白色念珠菌病)。
9、为防止本类药物与食物发生相互作用(因乳品中含钙,蔬菜中含铁、钾、锌等),应在餐前1h或餐后2-3h给药。
10、本类药物在使用葡萄糖氧化酶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阴性,在使用荧光法测定尿儿茶酚时会出现假性升高。
11、过期的本类药品切勿使用,免致严重肾毒性。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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