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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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药品名称拼音: Aiqubopa Yichun an Pian药品概述:...
养生
药品名称: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药品名称拼音: Aiqubopa Yichun an Pian
药品概述: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西药名。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药品类型-1: 西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5968.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艾曲泊帕乙醇胺。
性状:
(1)25mg: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红色至棕色;(2)50mg:本品为棕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红色至棕色。
适应状:
1、本品适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使血小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
2、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用法用量:
1、应采用能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50.000/μl的最低剂量。基于用药后血小板计数的反应进行个体化剂量调整。不得为了使患者血小板计数达到正常而使用本品。在临床研究中,血小板计数通常在本品治疗开始后1-2周内升高,在治疗终止后1-2周内下降。
2、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间隔1小时或餐后间隔2小时),应在以下产品使用前间隔至少2小时或使用后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包括抗酸药、乳制品、或含有多价阳离子(如铝、钙,铁,镁,硒和锌)的矿物质补充剂。不得将本品碾碎后混入食物或液体服用。
3、初始剂量方案
(1)成人患者:本品的建议起始剂量为25mg(按C25H22N4O4计算,以下涉及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剂量的部分均为按C2sH2N4O4计算)每日一次。
(2)肝功能损害患者应减量用药。
规格:
(1)25mg;(2)50mg。(按C25H22N4O4计算)
储藏方法:
30℃以下保存,避免儿童接触。
有效期: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10112。
不良反应(副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贫血、食欲减退、失眠、咳嗽、恶心、腹泻、脱发、瘙痒、肌痛、发热、乏力、流感样疾病、无力、寒战和外周水肿。
药品禁忌:
对艾曲泊帕乙醇胺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肝毒性:本品可引起肝胆实验室检查异常、严重肝毒性和潜在致命性肝损伤。慢性成人ITP受试者接受本品治疗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氯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间接胆红素升高(参见不良反应)。临床研究表明,与白人相比,接受本品治疗的ITP患者中,亚洲人种更频繁报告肝胆实验室检查异常,符合药物性肝损伤(DL)筛选标准的亚洲受试者比例高于白人受试者。这些结果大多为轻度(1-2级),具有可逆性,并且无提示肝功能损害的显著临床症状。对成人慢性ITP患者进行的3项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安慰剂组1名患者和艾曲泊帕乙醇胺组的1名患者出现4级肝功能检查异常。
2、开始本品治疗前,测定血清ALT、AST和胆红素水平,剂量调整期间每2周测定一次,达到稳定剂量后.每月测定一次。本品可抑制UDP葡萄糖醛酸基转移酶(UGT)1A1和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1B1,可由此导致高间接胆红素血症。如果胆红素水平升高,应进行胆红素分类检测。应在3-5天内复查并评价血清肝功能检查异常。如果证实肝功能异常,则监测血清肝功能检查指标,直至肝功能指标恢复正常、稳定或者恢复至基线水平。
3、如果肝功能正常患者中的ALT水平升高≥3xULN,或治疗前氨基转移酶升高患者中的ALT水平升高≥3x基线值(或>5xULN.以较低者为准),并发生以下ALT改变情况,则应终止本品治疗:
(1)进展性,或持续≥4周,或伴直接胆红素升高,或伴肝功能损害的临床症状或肝功能失代偿证据肝病思者应慎用本品。有肝功能损害的ITP患者应采用较低剂量开始本品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2)血栓形成/血栓栓塞并发症:血小板计数高于正常范围时,理论上存在血栓形成血栓栓塞并发症风险。在TP患者中开展的艾乙醇胺临床试验显示示、血小板计数低和正常时也观察到血栓事件发生。
(3)已知有血栓栓塞风险因素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遗传性(如因子VLeiden突变)或获得性因素(如ATIII缺乏、抗磷脂综合征)、高龄、长期制动、恶性肿瘤、避孕和激素替代治疗、手术/外伤、肥胖及吸烟,应慎用本品。为了降低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不应以达到正常血小板计数作为本品的用药目标。应严格遵守剂量调整指南维持目标血小板计数。应密切监测血小板计数,并在血小板计数过目标水平时考虑减少剂量或终止本品治疗。
(4)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3、药物过量:
(1)体征和症状
临床试验中,发生过一例用药过量,受试者服用了5000mg艾曲泊帕乙醇胺。报告的不良事件包括:轻度皮疹、一过性心动过缓、乏力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药后第2天至第18天之间所测的肝酶达到峰值,AST达正常值上限(ULN)的1.6倍,ALT达ULN的3.9倍,总胆红素达ULN的2.4倍。服药后第18天血小板计数为672,000/μL,血小板计数最大值为929,000/μL。治疗后所有事件均缓解,无后遗症。
(2)治疗
①用药过量时,血小板计数可能过度升高,导致血栓形成/血栓栓塞并发症。如果发生用药过量情况,应考虑口服含有金属阳离子的制剂,如含钙、铝或镁的药品,与本品发生螯合,从而限制其吸收。密切监测血小板计数。根据用法用量建议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②因为本品经肾脏排除不显著,且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故预计血液透析不能有效增加本品的消除。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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