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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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维拉帕米药品名称拼音: Yansuan Weilapami药品概述: 维拉帕米,即盐酸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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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维拉帕米
药品名称拼音: Yansuan Weilapami
药品概述:
维拉帕米,即盐酸维拉帕米,西药名。常用剂型有片剂、胶囊剂、注射剂。为钙通道阻滞药。用于心绞痛、心律失常、原发性高血压等。本品医保类型为:盐酸维拉帕米片、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为医保甲类;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为医保乙类。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钙通道阻滞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3.50元-673.2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维拉帕米。
性状:
(1)盐酸维拉帕米片: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2)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长条形淡绿色薄膜衣片。(3)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4)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无色的澄明液体。(5)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球形微粒。
适应状:
盐酸维拉帕米片/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1、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
2、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维拉帕米片: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一般剂量为口服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口服。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1)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3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口服。
(2)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分3-4次/日口服。
(3)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口服;或每隔8小时口服40-80mg。
(4)>5岁:每隔6-8小时口服80mg。
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口服,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3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口服,一日三次。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1、服用本品应调整给药剂量以达给药个体化,服药时不可咀嚼,应用足量水送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后尽快服用。
2、疗效不足,晚上加服1/2-1片。根据治疗效果逐渐调整给药剂量。增加剂量应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进行。长期使用本品的日安全当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对本品反应增强的患者(老年人或身体瘦弱者)服用本品1片。
3、当从普通片剂换服维拉帕米缓释片时,总剂量可能保持不变。
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
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0.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或按0.075-0.15mg/Kg体重),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15-30分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0.15mg/Kg体重。静脉滴注给药,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1、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0.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
2、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或按0.075-0.15mg/kg体重),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15-30分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0.15mg/kg体重。静脉滴注给药,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
1、心绞痛: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2、原发性高血压: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规格:
(1)盐酸维拉帕米片:40mg。(2)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0.24g。(3)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5mg。(4)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2ml:5mg。(5)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0.24g。
储藏方法: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1)盐酸维拉帕米片: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2)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20299。(3)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XG-012-2011。(4)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5)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O0662003(试行)。
不良反应(副作用):
1、维拉帕米能导致与心脏传导(房室传导阻滞)和心率(窦性心率过缓、窦性停搏和心脏猝停)有关的不良作用。
2、偶尔导致心衰或加重已存在的心衰。
3、偶尔出现严重的血压下降和/或直立性低血压。
4、偶有报道使用维拉帕米后患者出现心悸和心动过速等症状。
5、使用起博器的患者在使用盐酸维拉帕米后可能会岀现起搏和感受阈增高的凊况。
6、常常会出现恶心(偶尔出现呕吐)、腹胀或便秘,个别病例岀现肠梗阻,这可能与维拉帕米抑制肠道排空和通过功能有关。
7、偶尔岀现头痛、过分紧张、头晕、目眩、疲乏,甚至感觉障碍,如麻木、麻痹(感觉倒错、神经病)、颤抖(颤动)、面色潮红、皮肤发红和感觉发热。
8、偶见过敏反应,如:红斑、搔痒、风疹、斑丘疹、肢端红痛症,少数情况下可出现支气管痉挛。
9、偶见耳鸣。可能会出现小动脉扩张导致的周围水肿。
10、偶见可逆性肝酶上升,可能是过敏性肝炎的一种表现。
11、少见糖耐量低减。
12、偶有阳痿的报道。
13、在长期使用药物的老年患者中偶尔出现男性乳房发育。到目前为止,所有报道的病例在停用药物后均能逆转。有报道泌乳素水平上升,个别病例出现泌乳。
14、极少数情况下,可出现皮肤或粘膜的点状或片状岀血(紫癜)。有个别报道岀现晒伤样皮肤反应(光照性皮炎)。
15、非常少见的情况下出现肌内无力或肌肉关节疼痛。
16、有个案报道用药后岀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
17、有个案报道用药后出现齿龈增生(齿龈炎、岀血),这种情况在停药后可以自行消失。
药品禁忌:
1、心源性休克。
2、急性心肌梗塞并发心动过缓、低血压、左心衰。
3、严重心脏传导功能障碍(如Ⅱ或Ⅲ度窦房或房窒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
4、充血性心衰。
5、房颤或房扑与预激综合征并存(由于增加触发室性心动过速的可能性)。
6、已知对维拉帕米或本品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
7、与葡萄柚汁同服。
8、病窦综合征。
9、在使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静脉给予β受体阻滞剂(除非在重症监护条件下)。
药物相互作用:
1、抗心律失常药(β-受体阻滞剂、吸入性麻醉剂):对心血管系统有协调作用(重度房室传导阻滞、重度心率减慢、诱发心衰、促进血压降低)。
2、抗高压药物(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增加抗高血作用。
3、地高辛:维拉帕米能减少肾脏的排泄,因此能增加地高辛的血浆浓度(注意监测地高辛过量的症状,必要时减少强心甙的剂量,同时调整地高辛的血浆浓度达到适当的水平。)
4、奎尼丁:可能会促进血压降低。可能导致肥厚梗阻性心肌病患者出现肺水肿。奎尼丁的血浆浓度增高。
5、胺碘酮:可能增加心脏毒性。
6、丙吡胺:服用维拉帕米前48小时内或服用后24小时不得用丙吡胺。
7、酰胺咪嗪(痛可宁):增加酰胺咪嗪的作用,增加神经毒性。
8、卡马西斗:增加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
9、西米替丁:可能增加维拉帕米的血浆浓度。
10、锂:降低锂的药物作用,增加锂的神经毒性。
11、利福平、苯妥英、苯巴比妥:降低血浆浓度,减少维拉帕米的药物疗效。
12、茶碱:增加茶碱的血浆浓度。
13、哌唑嗪:增加哌唑嗪的血浆浓度。
14、环孢菌素:增加环孢菌素的血浆浓度。
15、咪达唑仑:增加咪达仑的血浆浓度。
16、肌肉松弛剂:可能增加维拉帕米的作用。
17、神经肌肉阻滞剂:维拉帕米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药的活性,联合用药时应减少维拉米和/或神经肌肉阻滞剂的剂量。
18、细胞毒药物: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强的松、长春碱酰胺、阿霉素、顺铂等可减少维拉帕米的吸收。
19、乙酰水杨酸:加出血倾向。
20、酒精:减缓酒精的降解,增加酒精的血浆浓度,增强酒精作用。
21、葡萄柚汁:有报道能增加维拉帕米的血浆浓度。
在使用维拉帕米的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静脉给予β-受体阻滞剂(除非在重症监护条件下)。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并需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1)Ⅰ度房室传导阻滞。
(2)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静脉注射维拉帕米引起的血压下降一般是一过性和无症状的,但也可能发生眩晕。静脉注射维拉帕米之前静脉给予钙剂可预防该血流动力学反应。
(3)心动过缓(心率低于每分钟50次)。维拉帕米影响房室结和窦房结,罕见导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更甚者心脏停搏,易发生在病窦综合征病人,这类疾病老年人多发。需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
(4)严重的肝功能(参看剂量部分)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5)伴随有QRS增宽(>0.12秒)的室性心动过速。
(6)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2、其它注意事项:
(1)肥厚型心肌病:120名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大多数普萘洛尔无效或不耐受)接受维拉帕米治疗,剂量达720mg/日时,出现多种严重不良反应。3位患者死于肺水肿,8位出现肺水肿和/或严重的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发生率为11%,Ⅱ度房阻滞发生率为4%,窦性停搏为2%,死亡率明显增高。减量后不良反应降低。
(2)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患者: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Duchenne’s肌营养不良患者神经肌肉传导并可延长神经肌内阻滞药维库溴铵的作用。神经肌肉传递减弱患者使用维拉帕米时应减量。
(3)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密切观察PR间期的异常延长或其它药物过量症状。血液透析不能消除维拉帕米。
(4)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5)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由于个体敏感性的差异,使用盐酸维拉帕米可能会影响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严重时可能使患者在工作时发生危险。这种情况更易岀现于治疗开始、增加剂量、从其它药物换药时或与酒精同服时。应特别注意。
(6)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患者的血压。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尚无孕妇的用药经验,在妊娠首6个月不能应用维拉帕米。除非益处大于危险性,在妊娠末3个月也不应服用维拉帕米。
(2)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屏障,有研究表明,脐带血中的药物浓度为孕妇血药浓度的20-92%。维拉帕米可通过乳汁分泌,乳汁中的药物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23%。孕妇使用应权衡利弊,如确需应用本品,在治疗期间应停止哺乳。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5、老年用药:因老年患者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且易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故建议老年人从小剂量开始服用。
6、药物过量:
(1)维拉帕米过量后出现的症状与服用的剂量、开始解毒的时间以及患者的心肌收缩能力(年龄相关)有关。在严重的维拉帕米中毒的病例中可出现下列情况:意识障碍(意识模糊到昏迷)、血压下降、心动过缓、心动过速、高血糖症、钾缺失、代谢性酸中毒、低氧血症、心源性休克伴肺水肿。
(2)维拉帕米过量的治疗主要在于解毒和维持心血管系统的稳定性。治疗措施的选择有赖于服药的时间和方式以及中毒症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3)即使服药时间已超过12小时,如果胃肠道运动(肠鸣音)消失,也建议进行洗胃。
(4)由于维拉帕米不能通过透析清除,因此不建议血液透析治疗维拉帕米中毒。但可考虑血液滤过或血浆置换(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
(5)釆用标准的重症监护复苏措施,例如胸外心脏按摩、机械通气、除颤和起搏器。
(6)可能采用的特殊治疗措施还有去除心脏抑制作用、纠正低血压和心动过缓。缓慢性心律失常可以使用阿托品和/或β-肾上腺能激动剂(异丙去甲肾上腺素、间羟喘息定)控制症状。在岀现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时,可以使用临时心脏起搏器治疗。钙剂是特异性的解毒剂,例如可以静脉推注10%的葡萄糖酸钙100ml进行治疗:如果治疗需要可以重复上述剂量或给予持续静脉点滴(例如5mmol/小时)。
(7)心源性休克和血管扩张可以导致低血压,可以使用多巴胺(最高可达25μg/kg体重/分钟)、多巴酚丁胺(最高可达15μg/kg体重/分钟)、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进行治疗。这些药物的剂量仅能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性进行调整。血浆中钙离子浓度必须保持在正常上限或稍高于正常上限。由于血管扩张,在治疗早期即应进行补液治疗(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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