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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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顺铂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Shunbo药品概述: 注射用顺铂,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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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顺铂
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Shunbo
药品概述:
注射用顺铂,西药名。为抗肿瘤药。用于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肿瘤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4.00元-17.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顺铂。
性状:
本品为亮黄色至橙黄色的结晶性粉末,或微黄色至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状:
本品适用于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用法用量: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水化利尿。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的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规格:
(1)10mg;(2)20mg。
储藏方法: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副作用):
1、肾脏毒性:单次中、大剂量用药后,偶会出现轻微、可逆的肾功能障碍,可出现微量血尿。多次高剂量和短期内重复用药,会出现不可逆的肾功能障碍,严重时肾小管坏死导致无尿和尿毒症。
2、消化系统: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低和腹泻等。反应常在给药后1-6小时内发生,最长不超过24-48小时。偶见肝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增加,停药后可恢复。
3、造血系统:表现为白细胞和(或)血小板的减少,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关。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
4、耳毒性:可出现耳鸣和高频听力减低,多为可逆性,不须特殊处理。
5、神经毒性:多见于总量超过300mg/m2的患者,周围神经损伤多见,表现为运动失调、肌痛、上下肢感觉异常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大脑功能障碍,亦可出现癫痫、球后视神经炎等。
6、过敏反应:如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呼吸困难、面部水肿、变态性发热反应等,都可能出现。
7、其它:
(1)高尿酸血症:常出现腿肿胀和关节痛。
(2)血浆电解质紊乱:低镁血症、低钙血症、肌肉痉挛。
(3)心脏毒性:少见心率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
(4)免疫系统:会出现免疫抑制反应。
(5)牙龈变化:牙龈会有铂金属沉积。
(6)患者接受动脉或静脉注射的肢体可能出现局部肿胀、疼痛、红斑及皮肤溃疡、局部静脉炎等少见;也有可能出现脱发、精子卵子形成障碍和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现象。
(7)继发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出现与顺铂化疗使用有关。
(8)血管性病变,如脑缺血、冠状动脉缺血、外周血管障碍类似Ravnaud综合征等副作用少见,但可能与顺铂使用有关。
药品禁忌:
对顺铂和其它含铂制剂过敏者、怀孕、哺乳期、骨髓机能减退、严重肾机能损害、失水过多、水痘、带状疱疹、痛风、高尿酸血症、近期感染及因顺铂而引起的外周神经病等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顺铂诱发的肾功能损害可导致博来霉素(甚至小剂量)的毒性反应。
2、与各种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应减少。
3、与秋水仙碱、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合用时,由于顺铂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须调节其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4、抗组胺药、酚噻嗪类药或噻吩类药(thioxanthene)与顺铂合用,可能掩盖耳毒性的症状,如耳鸣、眩晕等。
5、青霉胺或其它的螯合剂,会减弱顺铂的活性。故本品不应与螯合剂同时应用。
6、与异环磷酰胺合用,会加重蛋白尿,同时有可能会增加耳毒性。
7、顺铂化疗期间,由于其它具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例如头孢菌素和氨基甙)会增加顺铂的毒性,需避免合并使用。禁用诸如速尿等利尿剂以增加尿量。
8、病人接受顺铂化疗后至少三个月,才可接受病毒疫苗接种。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用药应特别慎重:既往有肾病史、造血系统功能不全、听神经功能障碍、用药前曾接受其它化疗或放射治疗及非顺铂引起的外周神经炎等。
2、在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病人必需饮用足够的水份。
3、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男女病人均需严格避孕。治疗后若想怀孕,需事先进行遗传学咨询。
4、顺铂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
5、本品应避免接触铝金属(如铝金属注射针器等)。
6、治疗前后、治疗期间和每一疗程之前,应作如下检查:肝、肾功能、全血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检查。此外,在治疗期间,每周应检查全血计数,通常需待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后,才可重复下一疗程。
7、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钠等。静滴时需避光。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孕妇应用可导致胎儿损害。若妊娠期间应用,或给药期间发现怀孕,应告知患者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性。应劝告有生育可能的妇女避免怀孕。有报道在人乳汁中检测到本品,故建议母亲应用本品时中止授乳。
9、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浆流量减少,药物排泄率减低,故慎用。如肾功正常,可给予全量的70%-90%。
11、药物过量:药物剂量超过120mg/m2,其毒性增加,尤其是肾毒性、骨髓毒性。剂量过大时,可在给药后3小时内给予透析清除。
药品鉴别:
取本品,照顺铂项下的鉴别试验[若为无菌冻干品,鉴别项除(4)外],显相同的结果。
药品检查:
1、酸度与干燥失重:照顺铂项下的方法检査,应符合规定。
2、有关物质:避光操作。取本品,加0.9%氯化钠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顺铂0.2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顺铂有关物质项下的方法测定。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相对保留时间约为0.87的杂质峰的峰面积乘以0.569后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1.0%),相对保留时间约为1.2的杂质峰的峰面积乘以1.356后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2.0%),其他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1.0%)。
3、细菌内毒素:取本品,依法检査(通则1143),每1mg顺铂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1.7EU。
4、其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药品含量测定:
1、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适量,精密称定,加0.9%氯化钠溶液使顺铂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顺铂40μ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顺铂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测定,即得。
2、本品为顺铂的无菌粉末或无菌冻干品。按平均装量计算,含顺铂(Cl2H6N2Pt)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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