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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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噻吩钠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Toubaosaifenna药品概...
养生
药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噻吩钠
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Toubaosaifenna
药品概述:
注射用头孢噻吩钠,西药名。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7.00元-30.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头孢噻吩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
适应状:
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0.5-1g,每6小时1次。严重感染病人的一日剂量可加大至6-8g。预防手术后感染可于术前0.5-1小时用1-2g,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者可于手术期间给予1-2g,根据病情可于术后每6小时1次,术后24小时内停药。如为心脏手术、人工关节成形术等,预防性应用可于术后维持2天。成人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
2、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1周内的新生儿为每12小时按体重20mg/kg;1周以上者每8小时按体重20mg/kg。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25ml/分、50ml/分和80ml/分时,每6小时给予的剂量分别为0.5g、1g、1.5g和2g。无尿病人每天的维持剂量为1.5g,分3次给药。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能有效地清除本品,透析期间为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应每6-12小时给予1g。
3、配制肌内注射液:1g本品加4ml灭菌注射用水使溶解。作静脉注射时可将1g本品溶于10ml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配制成的溶液于3-5分钟内徐缓注入。供静脉滴注时,先将4g本品溶于20ml灭菌注射用水中,然后再适量稀释。腹腔内给药时,一般每1000ml透析液中含头孢噻吩钠60mg。治疗腹膜炎或腹腔污染后应用头孢噻吩钠的浓度可达0.1%-4%。
规格:
按C16H16N2O6S2计:(1)0.5g;(2)1.0g。
储藏方法:
密闭,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副作用):
1、肌内注射局部疼痛较为多见,可有硬块、压痛和温度升高。大剂量或长时间静脉滴注头孢噻吩后血栓性静脉炎的发生率可高达20%。
2、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极少发生。
3、中性粒细胞减少和溶血性贫血偶可发生。
4、高剂量时可发生惊厥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肾功能减退患者尤易发生。
5、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良反应少见。
6、可发生由艰难梭菌所致的腹泻和假膜性肠炎。
7、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发生脑病。
药品禁忌:
有头孢菌素过敏和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噁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品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
2、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streptozocin)等抗肿瘤药以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3、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之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患者尿中头孢噻吩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4、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5、下列情况应用头孢噻吩可能发生肾毒性:
(1)每日剂量超过12g。
(2)肾功能减退或疑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未适当减量。
(3)5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
(4)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肺部感染等严重感染患者。
(5)创伤所致的肾清除功能降低。
(6)对青霉素或头孢噻吩过敏者。
6、与强利尿药、氨基糖苷类和其他具肾毒性药物联合应用可增加肾毒性。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证。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时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根据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0、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本品可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
临床应用:
夏益清通过对注射用头孢噻吩钠与两种常用输液的配伍稳定性考察,得出结论在实验条件下,两种输液与头孢噻酚钠配伍基本稳定,可以作为头孢噻酚钠的溶煤。(北方药学,2014,11(12):111.)
药品鉴别:
取本品,照头孢噻吩钠项下的鉴别项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药品检查:
1、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5瓶,按标示量分别加水制成每1ml中含0.1g的溶液,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8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2、水分: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1.5%。
3、不溶性微粒:取本品,按标示量加微粒检査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标示量为1.0g以下的折算为每1g样品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个,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个。标示量为1.0g的每个供试品容器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个,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个。
4、酸度、有关物质、头孢喃吩聚合物、细菌内毒素与无菌:照头孢噻吩钠项下的方法检査,均应符合规定。
5、其他:除装量差异不得超过±7.0%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药品含量测定:
1、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精密称取适量,照头孢噻吩钠项下的方法测定,即得。
2、本品为头孢噻吩钠的无菌粉末。按无水物计算,含头孢噻吩(C16H16N2O6S2)不得少于90.0%;按平均装量计算,含头孢噻吩(C16H16N2O6S2)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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