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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伊曲康唑颗粒药品名称拼音: Yiqukangzuo Keli药品概述: 伊曲康唑颗粒,西...
养生
药品名称: 伊曲康唑颗粒
药品名称拼音: Yiqukangzuo Keli
药品概述:
伊曲康唑颗粒,西药名。为抗真菌药。用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球菌病等。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真菌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23.00元-39.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
适应状:
本品适用于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球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用法用量:
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加水搅拌溶解均匀后口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0.2g,每日二次,疗程为1日或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3日。
2、花斑癣: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7日。
3、皮肤真菌病: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21日。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颗粒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1)冲击治疗:每次0.2g,每日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0.2g,每日一次,连用三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抗真菌疗效。
8、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
(1)曲霉病:0.2g每日一次,疗程为2-5个月,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的患者增加剂量至0.2g每日二次。
(2)念珠菌病:0.1-0.2g每日一次,疗程为3周-7个月。
(3)非隐球菌性脑膜炎:0.2g每日一次,疗程为2个月-1年,维持治疗(脑膜感染者)每日一次。
(4)隐球菌性脑膜炎:0.2g每日二次,疗程为2个月-1年。
(5)组织胞浆菌病:0.2g每日一次或0.2g每日二次,疗程为8个月。
(6)孢子丝菌病:0.1g每日一次,疗程为3个月。
(7)副球孢子菌病:0.1g每日一次,疗程为6个月。
(8)着色真菌病:0.1至0.2g每日一次,疗程为6个月。
(9)芽生菌病:0.1g每日一次或0.2g每日一次,疗程为6个月。
规格:
0.1g。
储藏方法: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标准YBH03922009。
不良反应(副作用):
1、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
2、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田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征(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
3、己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颗粒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药品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当与诱酶药物共同服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
2、体外研究表明:在血浆蛋白结合方面本品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嗜啶之间无相互作用。
3、伊曲康唑能抑制由细胞色素3A酶催化的药物代谢,导致包括副作用在内的药物作用的增加和/或延长。因此:
(1)在使用伊曲康唑治疗期间不应使用特非那丁、阿司味唑、西沙必利,口服咪达唑仑和三唑仑。若静脉注射咪达唑仑则更应格外谨值,因为其镇静作用会延长。
(2)若需与伊曲康唑同时口服抗凝剂、地高辛、环孢素A、全身应用甲泼尼龙(methylprednisolone)、长春生物碱和他可材等,则应减少这些药物的剂量。
(3)对服用二氢吡啶钙离子通道阻断剂和奎尼丁的病人应监测其副反应,如水肿和耳鸣/听力下降。必要时可减少这些药物的剂量。
(4)有报道罕见在做移植手术病人中同时接受伊曲康唑、环孢菌素和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洛伐他汀的治疗时,横纹肌溶解发生,但伊曲康唑与横纹肌溶解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4、已有报道本品与华法令和地高辛有相互作用。因此这些药物若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5、尚未观察到本品与ATZ(齐多夫定)间的相互作用。
6、尚未观察到本品对炔雌醇和炔诺酮的诱导效应。
注意事项: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颗粒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8、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9、老年用药:本品用于老年人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在利大于弊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一旦发生,应采取支持疗法,包括洗胃等。本品不能经过血液透析清除。无特殊的解毒药。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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