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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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硫脒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Toubaoliumi药品概述: 注...
养生
药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硫脒
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Toubaoliumi
药品概述:
注射用头孢硫脒,西药名。为抗菌药。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菌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5.99元-50.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硫脒。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状: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0.5g-1.0g,一日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100mg/kg,分3-4次给药。
2、静脉给药:一次2g,一日2-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100mg/kg,分2-4次给药。
3、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规格:
2.0g。
储藏方法:
密闭,在冷暗(2-10℃)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副作用):
1、偶有荨麻疹、哮喘、皮肤瘙痒,寒战高热、血管神经性水肿等。偶见治疗后非蛋白氮和谷丙转氨酶升高。
2、全身性损害: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晕厥、乏力。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斑丘疹、红斑疹、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炎。
4、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呼吸急促、喉水肿。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震颤、局部麻木。
6、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7、心血管系统:紫绀、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血压下降。
8、肝胆系统:肝功能异常。
9、精神紊乱:意识模糊、精神障碍、嗜睡。
10、泌尿系统:肾功能异常、血尿。
11、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
12、其他:眼睑水肿、视觉异常、耳鸣、注射部位疼痛。
药品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肌内注射合用丙磺舒1g后,12小时尿排泄量降为给药量的65.7%。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头孢菌素类及青霉素类的药物过敏史。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做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4、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
5、本品可发生过敏性休克,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6、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7、几乎所有抗生素包括头孢硫脒在使用时都有艰难梭菌性腹泻的报道,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可能为轻度腹泻至致命性结肠炎。抗生素治疗改变了结肠的正常菌群,而导致艰难梭菌的过度生长。
8、本品应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9、本品应单独使用,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早期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道,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11、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
12、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应用时须适当减量。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临床应用:
1、廖和艳通过研究临床合理应用头孢硫脒的药学干预方法,得出结论加强药学干预,可增加头孢硫脒用药合理性,提高药物利用率。(当代医学,2018,24(13):54-56.)
2、张敏、许东伟、文娱通过注射用头孢硫脒386例不良反应文献分析,得出结论注射用头孢硫脒可致严重ADR发生,应加强用药过程监测,发生ADR时应及时对症处理,同时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减少ADR的发生率。(药品评价,2016,13(12):57-60.)
药品鉴别:
照头孢硫脒项下的鉴别项试验,应显相同的结果。
药品检查:
1、溶液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5瓶,按标示量分别加水制成每lml含0.1g的溶液,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色7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2、有关物质: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照头孢硫脒项下的方法测定,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杂质C峰面积不得于对溶液主峰面积的0.1倍(0.1%),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于对溶液主峰面积(1.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于对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2.0%)。
3、水分:取本品,照水分测定(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2.0%。
4、不溶性微粒:取本品,按标示量用微粒检査用水制成每1ml含80mg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标示量为1.0g以下的折算每1g含10μm及10μm以上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微粒不得过600粒;标示量为1.0g以上(包括1.0g)的每个供试品容器含10μm及10μm以上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0μm及250μm以上微粒不得过600粒。
5、结晶性、酸度、细菌内毒素与无菌:照头孢硫脒项下的方检查,均应合规定。
6、其他:应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药品含量测定: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精密称取适量,照头孢硫脒项下的方法测定,即得。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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