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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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羧苄西林钠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Suobianxilinna药品概...
养生
药品名称: 注射用羧苄西林钠
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Suobianxilinna
药品概述:
注射用羧苄西林钠,西药名。为青霉素类抗生素。适用于系统性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如败血症、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腹腔、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其他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青霉素类抗生素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13.48元-30.99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苄西林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状:
本品主要适用于系统性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如败血症、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腹腔、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其他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
1、中度感染:成人一日8g,分2-3次肌注或静脉注射,儿童每6小时按体重12.5-50mg/kg注射。
2、严重感染:成人一日10-30g,分2-4次静脉滴注或注射,儿童每日按体重100-300mg/Kg,分4-6次注射。
3、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首剂按体重100mg/Kg,出生第1周每12小时75mg/kg,静脉滴注;出生第2周起100mg/kg,每6小时1次。
4、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75mg/kg,静脉滴注,以后每6小时75mg/kg。
5、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每8-12小时静脉给药2g即可维持血药浓度在100mg/L水平;如同时伴肝功能损害,一日2g即可。
规格:
按C17H18N2O6S计算(1)0.5g;(2)1g;(3)2g。
储藏方法:
严封,遮光,冷处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副作用):
1、过敏反应:青霉素类药物的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Ⅲ型变态反应)。严重者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和肝肿大等,ALT、AST、肌酐升高。
3、大剂量静脉注射本品时可出现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高钠和低钾血症。
4、本品为弱酸,故血药浓度过高时可发生急性代射性酸中毒,此反应尤多见于肾病病人且已有酸中毒者。
5、其他:念珠菌二重感染,出血等。
药品禁忌: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琥珀氯霉素、琥乙红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两性霉素B、维生素B族、维生素C、苯妥英钠、拟交感类药物、异丙嗪等有配伍禁忌。
2、本品在体外与氨基糖苷类药物(阿米卡星、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对铜绿假单胞菌、部分肠杆菌科细菌具有协同抗菌作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
4、大剂量本品与肝素等抗凝药、血栓溶解药、水杨酸制剂、苯磺唑酮或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合用可增加出血危险。
5、与磺胺类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故须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注意事项:
1、本品含钠量较高,故限制钠盐摄入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3、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4、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本品可导致出血,应注意随访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发生出血时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
5、由于浓度较高的羧苄西林钠溶液可形成多聚体(为致敏区),因此注射液皆须新鲜配制。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排除本品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故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药品鉴别:
取本品,照羧苄西林钠项下的鉴别(1)、(3)项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药品检查:
1、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5瓶,分别按标本示量加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4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2、有关物质: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精密称取适量,照羧苄西林钠项下的方法测定。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按外标法以青霉素峰面积计算,青霉素的量不得超过标示量的7.0%,其他单个杂质的量不得过标示量的5.0%,其他各杂质的总量不得过标示量的8.0%。
3、羧苄西林聚合物: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精密称取适量,照羧苄西林钠项下的方法测定,羧苄西林聚合物的量不得过标示量的1.5%。
4、不溶性微粒:取本品3瓶,分别按标示量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标示量为1.0g以下的,折算为每1.0g样品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标示量为1.0g以上(包括1.0g)的,每个供试品容器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超过600粒。
5、酸碱度、水分、热原与无菌:照羧苄西林钠项下的方法检查,均应符合规定。
6、其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药品含量测定:
1、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精密称量适量,照羧苄西林钠项下的方法测定。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42.24mg的羧苄西林钠(C17H18N2O6S)(C17H16N2Na2O6S:C17H18N2O6S=1:0.8959)。
2、按无水物计算,含羧苄西林(C17H18N2O6S)不得少于82.4%;按平装量计算,含羧苄西林(C17H18N2O6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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