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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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环孢素胶囊药品名称拼音: Huanbaosu Jiaonang药品概述: 环孢素胶囊,西...
养生
药品名称: 环孢素胶囊
药品名称拼音: Huanbaosu Jiaonang
药品概述:
环孢素胶囊,西药名。为免疫抑制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免疫抑制剂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参考价格: 160.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孢素。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或黄色油状液体。
适应状:
1、本品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2、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2、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规格:
每粒25mg。
储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619(X-538)-2000(3)。
不良反应(副作用):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
3、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
4、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相应的治疗,并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用。
药品禁忌: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雌激素、雄激素、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红霉素、酮康唑等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血浆浓度。因而可能使本品的肝、肾毒性增加。故与上述各药合用时须慎重,应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及本品的血药浓度。
2、与吲哚美辛等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合用时,可使发生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增加。
3、用本品时如输注贮存超过10日的库存血或本品与保钾利尿剂,含高钾的药物等合用,可使血钾增高。
4、与肝酶诱导剂合用:由于会诱导肝微粒体的酶而增加本品的代谢。故须调节本品的剂量。
5、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合用。可能会增加引起感染和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危险性,故应谨慎。
6、与洛伐他汀(降血脂药)合用于心脏移植患者,有可能增加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
7、与能引起肾毒性的药合用,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如发生肾功能不全,应减低药品的剂量或停药。
注意事项: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
4、对诊断的干扰:
(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
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药品鉴别:
1、取本品内容物和环孢素对照品,用乙腈-氯仿(4:1)分别制成每1ml中约含环孢素1mg的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醚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移置另一层析缸内,以醋酸乙酯-丁酮-水-甲酸(60:40:2:1)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喷以碘化铋钾试液后,再立即喷以过氧化氢试液,供试品所显主斑点的颜色和位置应与对照品的主斑点相同。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与对照品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一致。
药品检查:
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E)。
药品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D)测定。
1、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水-甲醇-磷酸(550:400:50:0.5)为流动相;柱温为50℃;检测波长210nm。理论板数按环孢素峰计算应不低于700。
2、测定法: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加乙腈-氯仿(4:1)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环孢素1mg的溶液。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环孢素对照品,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3、本品含环孢素(C62H111N11O1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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