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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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药品名称拼音: MendongansuanLuomeisha...
养生
药品名称: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药品名称拼音: MendongansuanLuomeishaxingPutaotang Zhusheye
药品概述: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西药名。为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细菌感染,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及其他感染等。
药品类型-1: 西药
药品类型-2: 抗菌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参考价格: 3.72元-10.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状: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
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2次。
规格:
(1)100ml:门冬氨酸洛美沙星0.1g(以C17H19F2N3O3计)与葡萄糖5g;(2)100ml:门冬氨酸洛美沙星0.2g(以C17H19F2N3O3计)与葡萄糖5g。
储藏方法:
密闭,在阴凉处保存(不超过20℃)。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14892006。
不良反应(副作用):
1、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静脉炎。
6、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如肌腱病和肌腱断裂、QT间期延长、过敏反应、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周围神经病变、对血糖的干扰、光敏感性/光毒性。
7、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
8、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
9、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
10、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
11、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
12、肝胆系统: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13、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14、血液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15、其他:发烧、血管炎、血清病、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
药品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对茶碱类药物和咖啡因的肝内代谢、体内清除过程影响小。
2、与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枢兴奋、癫痫发作。
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平均曲线下面积(AUC)增大63%,平均达峰时间(tmax)延长50%,平均峰浓度(Cmax)增高4%;故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4、可加强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作用,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及其他项目。
5、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6、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4、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静滴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7、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8、肌腱病和肌腱断裂:氟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告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迹象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喹诺酮类药品。有肌腱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9、重症肌无力加重:氟喹诺酮类药品,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上市后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相关。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避免使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10、QT间期延长:某些氟喹诺酮类药品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氟喹诺酮类药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情况罕见。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钾患者及使用I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Ⅲ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品的患者应避免使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老年患者更容易受药品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
11、过敏反应: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报告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一些患者在第一次给药后即发生,有些反应可伴随有心血管系统衰竭、丧失意识、刺痛、咽或面部水肿、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肾上腺素紧急治疗。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或其他任何过敏迹象时停止使用。必要时可进行输氧,静脉注射类固醇,气道管理,包括插管等措施。
12、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反应: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出现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事件报告。这些事件中有些是由于过敏,有些则病因不明。这些事件可能是重度的,通常发生在多剂量给药后。临床表现可包括以下的一个或多个症状:发热、皮疹、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衰竭;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学异常。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黄疸或任何其他过敏表现时立即停药并且采取措施。
13、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已有报告会使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增加的风险,包括惊厥和颅内压增高(含假性脑瘤)以及中毒引起的精神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包括焦躁、激动、失眠、焦虑、噩梦、偏执狂、头晕、错乱、震颤、幻觉、抑郁和自杀想法或行为。这些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用药后。如果这些反应发生在患者使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与所有的氟喹诺酮类药品一样,已知或怀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癫痫及有癫痫病史者)或存在其他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有发作倾向或发作阈值降低)应在获益超过风险时使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14、周围神经病变:已有报告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产生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性轴索神经病,影响小和/或大的轴索,致皮肤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触物痛感和衰弱。对于某些患者,症状可能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用药后很快发生并且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症状,包括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包括轻触觉、痛觉、温觉、位置觉和振动觉的变化,应立即停药。有周围神经病变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15、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几乎所有的抗菌药品均出现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包括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至严重结肠炎。抗菌药品治疗使结肠的正常菌群改变,从而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的原因。高毒性的梭菌引起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升高,这些感染抗菌治疗无效,并可能需要结肠切除术。在接受抗生素治疗后,出现腹泻均应考虑CDAD的可能性。因为CDAD可能发生在使用抗菌药品治疗后两个月,因此仔细询问病史是必要的。如果怀疑或证实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可能需要停止目前使用的不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应适当补充液体和电解质,补充蛋白质,采用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出现临床指征时应进行手术评价。
16、对血糖的干扰:曾有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引起血糖紊乱(如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同时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格列本脲)或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应密切监测其血糖变化情况。如果患者在接受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治疗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17、光敏感性/光毒性: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在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后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下,会发生中度至严重的光敏性/光毒性反应,后者可能表现过度的晒伤反应(例如烧灼感、红斑、水泡、渗出、水肿、发红、肿胀、皮疹、瘙痒、皮炎、水疱),常出现在暴露于光的部位(通常是颈部的“V”型区域、前臂伸肌表面、手的背部)。因此,应该避免过度暴露于光源下。发生光毒性反应时应停药。
1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19、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2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21、药物过量:本品在人体过量的资料报道较少,一旦过量,应给予支持,对症治疗,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
药品鉴别: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取本品适量,加0.4%氢氧化钠溶液制成每1ml中含洛美沙星6μ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IVA)测定,在282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3、取本品5ml,缓缓滴入温热的碱性酒石酸铜试液中,即生成氧化亚铜的红色沉淀。
药品检查:
1、pH值:应为3.0-5.5(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VIH)。
2、颜色:取本品,加水释稀制成每1ml中约含洛美沙星100μg的溶液,溶液应无色;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IXA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3、5-羟甲基糠醛:精密量取本品5ml,置25ml量瓶中,加水稀释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葡萄糖5.0g,加水制成5%的葡萄糖注射液100ml,加盐酸1ml,在100℃水浴中加热60分钟,使葡萄糖产生5-羟甲基糠醛,在284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加水调节吸收度至0.32,作为对照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VD)测定。检测波长284nm,其他色谱条件同含量测定项。取对照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另取供试品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在5-羟甲基糠醛色谱峰的相应位置上如有色谱峰,其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5-羟甲基糠醛峰的峰面积。
4、有关物质:取本品适量,加流动相定量稀释成每1ml中含洛美沙星0.4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流动相稀释成每1ml中含洛美沙星4μ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方法试验,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峰高为记录仪满量程的20%-25%,再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各20μ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3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显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1/2,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
5、重金属:取本品适量,蒸发至约20ml,放冷,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适量使成25ml,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VIIIH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千万分之五。
6、细菌内毒素:取本品,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XIE),每1mg洛美沙星中含内毒素量应小于0.75EU。
7、不溶性微粒:取本品1瓶,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XC),应符合规定。
8、无菌:取本品,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XIH),应符合规定。
9、其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IB)。
药品含量测定:
1、门冬氨酸洛美沙星: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VD)测定。
(1)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磷酸盐缓冲液(称取磷酸二氢钾6.7g,加磷酸2.8ml,加水稀释至1000ml)-0.5mol/L四丁基溴化铵溶液(15:85:4)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8nm,理论板数按洛美沙星峰计算不低于1500,洛美沙星峰与相邻杂质峰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2)测定法:精密量取本品适量,加流动相制成每1ml中约含洛美沙星0.05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浴液,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洛美沙星对照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成每1ml中约含洛美沙星0.05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2、葡萄糖:取本品,依法测定旋光度(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VIE),与2.0852相乘,即得供试量中含有C6H12O·H2O的重量(g)。
3、本品为门冬氨酸洛美沙星与葡萄糖的灭菌水溶液。含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按洛美沙星(C17H19F2N3O3)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含葡萄糖(C6H12O·H2O)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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