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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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维替泊芬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Weitibofen药品概述: 注射...
养生
药品名称: 注射用维替泊芬
药品名称拼音: Zhusheyong Weitibofen
药品概述:
注射用维替泊芬,西药名。用于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理性近视或可疑眼组织胞浆菌病的,以典型性为主型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的患者
药品类型-1: 西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 5200.00元
药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维替泊芬。
性状:
本品为深绿色疏松块状物。
适应状:
1、本品适用于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理性近视或可疑眼组织胞浆菌病的,以典型性为主型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的患者。
2、对于隐匿性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为主的患者,尚无充分证据支持维替泊芬治疗。
用法用量:
1、维替泊芬治疗分为两个步骤,同时需要药物和激光。第一步静脉输注维替泊芬,第二步用非热性二极管激光活化维替泊芬。
2、每隔3个月医生需要检查患者,一旦荧光血管造影出现脉络膜新生血管渗漏就应该重复治疗。
3、病灶大小判定病灶最大线性距离(GLD)通过荧光血管造影和彩色眼底像判定。各种典型和隐匿型CNV,出血和/或荧光遮挡,任何视网膜色素上皮浆液性脱离都应该进行判定。建议使用2.4-2.6倍的彩色眼底照相机。荧光血管造影片上病灶的GLD必须经过相机放大率矫正,获得病灶在视网膜上的GLD。
4、光斑大小判定:治疗光斑大小应该比病灶在视网膜上GLD大1000μm,留有500μm的边缘,保证完全覆盖病灶。临床研究应用的最大治疗光斑为6400μm。治疗光斑的鼻侧缘必须距离视乳头颞侧至少200um,即使这样会在视神经200um范围内出现CNV光凝不足。维替泊芬应用每支维替泊用7ml无菌注射水配置成7.5ml浓度为2mg/ml的注射液,配置好的溶液必须遮光保存。并在4小时内使用。建议在注射前观察配置好的溶液是否出现沉淀或变色现象,配置好的溶液是一种深绿色的透明液体。按6mg/m2体表面积剂量配制维替泊芬,溶解于5%的葡萄糖溶注射液,配成30mL溶液。用合适的注射泵和过滤器,以每分钟3mL的速度在10分钟完全经静脉输注完毕。临床研究中应用的是1.2μm的过滤器。注意防止出现注射局部药液外渗。一旦发生要注意注射局部避光(详见注意事项)。激光治疗自输注开始后15分钟,用波长689nm激光照射患者。
5、维替泊芬的光活化程度由所接受的激光总量决定。治疗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时,在病灶局部推荐使用激光剂量为50J/cm2,激光强度600mW/cm2。此剂量在83秒内照射完毕。激光剂量,激光强度,检眼镜的放大率和焦距的设置等都是合理激光治疗,形成理想的激光斑的重要参数。具体的设置和操作见激光系统操作手册。激光系统必须能产生波长在689±3nm,能量恒定的光。激光通过光纤维,裂隙灯和一定放大倍率的检眼镜镜头在视网膜形成单一的圆形光斑。以下激光系统已被证实与维替泊芬相匹配,能产生波长在689±3nm,能量恒定的光。由LumenisInc,SantaClara,CA生产的科医人OpalPhotoactivator激光控制台和改良的科医人LaserLinkadapter适配器。由CarlZeissInc.,Thornwood,NY生产的VISULAS690s激光和VISULINKPDT/U适配器。双眼同时治疗对照研究只允许每位患者治疗一只眼。如果患者双眼病灶都适合治疗,医生应权衡双眼同时治疗的利弊。如果患者以往有维替泊芬单眼治疗史,治疗的安全性已经得到证实,就可以采用一次注射维替泊芬治疗双眼。在开始后15分钟,首先治疗病情进展较快的眼。在第一眼光照后立即调整第二眼治疗的激光参数,采用同第一眼相同的激光剂量和强度,在输注开始后不晚于20分钟开始治疗。
6、如果患者首次出现双眼可以治疗的病灶,以往无维替泊芬治疗史,最好先治疗病情进展较快的眼。如果第一只眼治疗后1周,未出现明显的安全性问题,可以采用第一眼的治疗方案,再输注维替泊芬进行第二只眼治疗。大约三个月后检查双眼,如果双眼病灶都出现渗漏,需要重复治疗,可以重新输注维替泊芬进行治疗。
规格:
15mg。
储藏方法:
包装产品必须在室温下(25℃以下)避光保存。冻干粉针溶解后应避免光照,并4小时内使用。
有效期: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80208。
不良反应(副作用):
维替泊芬治疗报道最多的不良事件为头疼,注射局部反应(包括药液外渗和皮疹)和视力障碍(视物模糊,视敏度下降,视野缺损)。大约10-30%的患者出现这些事件。以下不良事件按照身体各个系统排列,是维替泊芬治疗最多见的反应,出现率高于安慰剂组,出现于1-10%的患者:
1、眼部:睑缘炎、白内障、结膜炎/结膜充血、干眼、眼痒、伴或不伴视网膜下或玻璃体出血的严重视力丧失。
2、全身:衰弱,背痛(主要在药物输注时)、发热、流感样综合征、光敏反应。
3、心血管系统:房颤、高血压、外周血管异常、静脉曲张。
4、皮肤:湿疹。消化系统:便秘、胃肠癌、恶心。
5、血液/淋巴系统:贫血、白细胞计数减少、白细胞计数增加。
6、肝脏:肝功能检验指标异常。
7、代谢/营养:蛋白尿、肌酐升高。
8、骨骼肌:关节痛、关节病、肌无力。
9、神经系统:感觉减退、睡眠障碍、眩晕。
10、呼吸系统:咳嗽、咽炎、肺炎。
11、特殊感觉:白内障、听力障碍、复视、流泪障碍。
12、泌尿系统:前列腺障碍。
13、已报告1-5%的患者在治疗后7天内出现严重视力下降,相当于视力下降4行或以上。某些患者视力能部分恢复。光敏反应通常出现在治疗后皮肤暴露于日光下,以皮肤灼伤为表现形式。维替泊芬治疗组背痛的发生率较高,主要出现在输注时。以下不良事件在临床研究中发生率较低(1%)或出现在临床应用过程中,来源于自发报道,报道来源的人群样本量不详,不能获得精确的发生率。这些不良事件的分类是基于一些因素,如其严重程度、报道频率,与维替泊芬治疗可能有关或是以上的总和:
(1)眼部:视网膜脱离(非孔源性),视网膜或脉络膜血管无灌注。
(2)非眼部事件:输注时出现胸痛或肌肉骨骼疼痛、过敏反应(可以很严重)、晕厥、严重过敏反应伴呼吸困难和潮红以及血管-迷走神经反应。
药品禁忌:
维替泊芬治疗禁用于卟啉症患者、严重肝损伤患者及已知对本品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药物相互作用:
1、目前尚无人体内维替泊芬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
2、维替泊芬主要以原型通过肝脏快速排泄。药物代谢局限于肝和血浆酯酶。细胞色素P450并不参与维替泊芬的代谢。
3、根据维替泊芬的作用机理,许多药物联合使用会影响维替泊芬的疗效。比如:钙通道阻断剂,多粘菌素B或放疗会增加血管内皮细胞摄取维替泊芬。其他光敏剂(如四环素,磺胺类药物,酚噻嗪,磺脲类降血糖药,噻嗪类利尿药和灰黄霉素)可以增加皮肤光敏反应性。可以消除活性氧类或清除自由基的复合物,如二甲基亚砜,β-胡萝卜素,乙醇,甲酸盐和甘露醇可能会降低维替泊芬的活性。减少凝血、血管收缩和血小板聚集的药物如血栓素A2抑制剂,也可以降低维替泊芬的疗效。
注意事项:
1、维替泊芬治疗的患者在药物输注后48小时内仍有光敏性。在治疗48小时内,患者应避免皮肤或眼部直接暴露于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如果患者在治疗后48小时内需要行急症手术,大多数体内组织应该尽可能避免接受强光照射。
2、接受维替泊芬治疗的患者,在输注后会出现一过性的光过敏现象。患者应该佩戴袖带,提醒他们在治疗5天内避免阳光直射。在这个阶段,未防护的皮肤、眼或其他器官要避免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直射。强光源包括但不局限于:日光浴,大功率卤素灯光,手术室和牙科诊所的强光。维替泊芬治疗5天内也要避免某些医学仪器发射的持续光,如脉搏氧饱和度仪。如果患者在治疗后最初5天必须在白天去户外,必须穿保护性衣服,佩戴墨镜以保护全部皮肤和眼睛。紫外线防护剂不能有效防止光敏反应,因为皮肤残留药物可以通过可见光活化。患者也不应完全处于黑暗状态,应该鼓励患者将皮肤暴露于周围的室内光线,这样可以通过光漂白过程使皮肤残留药物失活。
3、在Ⅲ期临床研究中的中期分析中,不能表明维替泊芬对隐匿性为主的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有效。
4、尤其是当受累区域暴露光照射,维替泊芬的外渗可导致严重的疼痛,发炎、注射部位肿胀或变色。疼缓解可需要止痛治疗。为了避免外渗,必须采取标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在维替泊芬开始输注前要先建立静脉通道,并时刻注意通道的通畅性。
(2)由于某些老年患者的静脉壁脆性较大,尽量选择手臂最大的静脉比如肘前静脉输注。
(3)避免选用手背小静脉。
如果出现药液外渗,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局部冷敷。对有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或胆道阻塞患者要慎用维替泊芬治疗,因为目前尚无治疗这些患者的临床经验。
5、目前尚无在麻醉患者使用维替泊芬治疗的相关临床资料。对镇静或麻醉状态的豚鼠进行10倍以上剂量注射,维替泊芬可以引起严重的血流动力学障碍,包括死亡,可能是补体激活的结果。如果事先进行抗组胺治疗,就可以减轻或消除此现象,而在清醒非镇静状态的豚鼠未见类似表现。体外在人血液中,维替泊芬可以引起浓度依赖的补体活化反应。在浓度为10ug/mL时(大约为患者预期血药浓度的5倍),出现轻到中度补体活化现象。在浓度为100ug/mL时,出现明显的补体活化。在不足1%的维替泊芬治疗患者出现与补体活化相一致的症状(胸痛,晕厥,呼吸困难和潮红)。因此在维替泊芬输注过程,应密切监测患者。
6、如果治疗后一周内视力严重下降4行或以上的患者不能重复治疗,至少要在视力完全恢复到术前水平以及治疗医生充分考虑重复治疗的利弊后再进行。治疗医生应充分考虑潜在的治疗利弊。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大鼠胎儿在器官发生期给予维替泊芬≥10mg/kg/天静脉注射(给予雌性大鼠,根据AUCinf值,大约为人6mg/㎡暴露量的40倍剂量),显示无眼畸形/小眼畸形的发生率增加。大鼠胎儿给予维替泊芬25mg/kg/天(给予雌性大鼠,根据AUCinf值,大约为人6mg/㎡暴露量的125倍剂量),显示畸形肋、无眼畸形/小眼畸形的发生率增加。在妊娠期兔的器官发生期,给予维替泊芬10mg/kg/天静脉注射,出现体重增加的减少和进食减少现象。对母体毒性的不出现副反应剂量水平(NOAEL)为3mg/kg/天(大约是人按照体表面积6mg/m2暴露量的7倍)。在兔以10mg/kg/天剂量注射未出现致畸现象。目前尚无对妊娠妇女的充分、良好对照的研究。只有当用药可能的益处远高于给胎儿带来的风险时,才考虑在妊娠期进行本品治疗。
(2)哺乳期:目前尚不明确注射维替泊芬是否会进入母乳。由于许多药物会进入母乳,哺乳期妇女进行维替泊芬治疗必须谨慎。
8、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结果。
9、老年用药:在维替泊芬疗效临床研究中,维替泊芬治疗患者大约90%年龄在65岁以上。随着年龄增加,疗效逐渐减弱。
10、药物过量:治疗眼药物和/或激光过量可以引起正常视网膜血管无灌注,引起持续严重的视力下降。药物过量可以延长患者对强光过敏的时间。建议一旦发生过量,需根据患者过量的程度成比例的延长避光时间。
如有错误请联系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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